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概念|猎捕|濒危野生动物|刑法修正案(十一...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条)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取消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罪名)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条)危险作业罪第一百四十一条(《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五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取消生产、销售假药罪罪名)第一百四十二条(《刑法修正案(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三、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四、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一、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
【普法微课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一百三十四)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张明楷:《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司法解释的否认及其问题解决 |...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了《刑法》第229条,使行为主体包括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并且在加重构成要件中增加了“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这一规定。
姚志斗律师|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
综上,依照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一、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1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www.e993.com)2024年10月25日。
《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生产安全条款的修订,你get了吗?
《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哪些修改?团团整理了条款对比快来一起学习~一、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增加了“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行为。原条文:第一百三十四条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
刑法修正案(十一)|学法??守法 树立法治意识
四、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这些修改涉及食品药品领域
四、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
《大家说法110》关注《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有关条款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二百二十九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作出了重大修改。第一,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罪名改为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中新增了“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情形,从而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