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的适用
关于违约金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问题,我们认为,由于合同法上的违约金系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的违约金,补偿性乃其主要属性,因此,违约金本质上属于损害赔偿额之预定,其主要功能在于填补守约方损失,相当于履行之替代。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和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违约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约金调整的主要裁判规则(一)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合同法对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是否过高没有明确的标准,一审法院审理时也没有相应司法解释的情况下,一审法院根据案情在法律的范畴内作出判决系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
民间借贷中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时,出借人能否一并主张...
司法观点逾期利息和违约金都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但所发挥的作用不同,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逾期利息着眼点在于“利息”,衡量的是资金成本问题,即使当事人没有约定,按照本规定(注: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八条规定,出借人仍然可以主张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最高法民一庭: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
我们认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违约责任当然包括合同内定的违约金。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也有明确的司法政策与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
鼓小槌说法 | 漫谈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之违约金
鼓小槌说法|漫谈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之违约金来源|余乐雯(洪山人民法庭)原标题:《鼓小槌说法|漫谈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之违约金》
合同编司法解释:原告起诉支付违约金,被告抗辩合同无效等,人民法院...
关于违约金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等为由进行免责抗辩而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责抗辩,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
违约金、定金如何准确认定?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
例如在违约金、定金等法律适用问题上,解释尽量做到保持司法政策的延续性,原则上保留了原司法解释或者司法政策性文件的基本精神,并根据时代发展作出相应调整。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司法解释的起草过程中,最高法始终坚持系统观念,重视制度之间的联系,做到全面解决问题。例如,无权处分所订合同效力问题就涉及与民法典物权编的...
[检察日报]王利明:司法调整民事违约金的法理与规则
司法实践中,有观点认为,只要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法院可依职权调整违约金,既不受当事人是否主张调整违约金的限制,也不用考虑非违约方实际所受的损失。此种观点显然不符合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明确规定,缺乏法律依据支持...
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 是否必须全额赔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民法典规定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主体、交易类型、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履约背景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进行衡量,并作出裁判;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人民法院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胁迫行为,使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到损失的当事人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亦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确定相应的责任。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对当事人与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