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根据该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1)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一件以上的;(2)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
王新:涉税犯罪的司法认定问题:以最新司法解释为背景——“周泰...
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实际上你们可以发现一个特点,这也是我深度参与很多司法解释制定的一个感受,它要体现出一个司法操作的延续性,也就是说,司法解释不能对既有的司法实践产生重大的冲击,不能因为一个新文件出台,你把过去的一种司法操作的这种延续性给它打断,这是不允许的。我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新出台的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 |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五)伪造、签订虚假的销售合同,或者以伪造、变造等非法手段取得出口报关单、运输单据等出口业务相关单据、凭证,虚构出口事实申报出口退税的;(六)在货物出口后,又转入境内或者将境外同种货物转入境内循环进出口并申报出口退税的;(七)虚报出口产品的功能、用途等,将不享受退税政策的产品申报为退税产品的;(八)以其...
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涉“赔偿责任”条款梳理
20.依据前述3条规定,担保合同有效,债权人请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请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可以按照担保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关于担保无效的规定处理。公司举证证明债权人明知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或者机关决议系伪造或者变造,债权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无效后的民事责任...
“两高”对以“阴阳合同”逃税等问题作出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规定,纳税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欺骗、隐瞒手段”。司法解释同时列举了“伪造、变造、转移、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其他涉税资料的”“虚列支出、虚抵进项税额或者虚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等其他逃税...
【老丁解税】关于两高最新逃税罪司法解释的浅析
4号解释,对于虚假纳税申报对应的“欺骗、隐瞒手段”进行了明确,具体如下:1.伪造、变造、转移、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其他涉税资料上述规定,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这也是《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偷税行为之一(www.e993.com)2024年11月3日。即行为人通过上述行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符合条件的,就会触犯“逃税罪”。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规定,纳税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欺骗、隐瞒手段”。司法解释同时列举了“伪造、变造、转移、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其他涉税资料的”“虚列支出、虚抵进项税额或者虚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等其他逃税情...
陈禹橦:类型事实区分视角下行刑交叉案件刑事违法性的判断
以《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文、证件、印章罪为例,相关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该罪数量、使用次数等方面的入罪标准,实践中“一枚印章”“一份证件”入罪的并不鲜见。但是,如果考虑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对于此类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治安处罚,对于伪造、变造、买卖一个公文、证件、印章的...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伪造并出售同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数量不重复计算。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论处。第十五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依照本解释第十四条的定罪量刑标准定罪处罚。第十六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签订“阴阳合同”首次被明确列举为逃税手段,“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为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纳税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欺骗、隐瞒手段”:(一)伪造、变造、转移、隐匿、擅自销毁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