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斗律师:挪用资金罪无罪案例分析及解读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
金融违规与犯罪仅一步之遥 专家呼吁严格入罪标准
北京大学法学院王新教授表示,基金犯罪,报告中主要是分析募集端的非法集资类犯罪和使用端的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现在有关部门在考虑将“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激活。现在私募基金在使用端出现的违规情况非常多,如何进行刑事规制,也需采取一些治理的措施。在银行类犯罪中,主要集中在存贷环节。通过公开检索,2023年银行工...
2024最新|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管辖分工、报案指引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
贪污罪的法律规定
第十四条贪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或者挪用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救灾...
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
依法不认定为犯罪或者不按犯罪处理的26种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第九条第四款不以牟利为目的,为留作纪念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进境,数额不满十万元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
“两高”联合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
1.以发行销售私募基金为名,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对集资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司法机关应以私募基金发行中约定的投资项目、底层资产是否真实,销售中是否提供虚假承诺等作为是否使用诈骗方法的审查重点;应以资金流转过程和最终去向作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审查重点,包括募集资金是否用于私募基金约定投资...
检法视点|《中国检察官》:财产混同情形下股东占有或挪用公司财产...
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客体;其次从证据标准角度看,如果股东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无法区分,则无法认定股东占有或挪用的财产系公司财产,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再次从刑法的谦抑性角度看,财产混同完全可以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通过民事法律关系调整,因此,股东利用其特定身份占有、挪用混同财产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2019年挪用资金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大全
三、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实施日期2016-04-18第十一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
如何认定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该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