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伟:新型总有关系下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理逻辑 | 政法论坛202404
可以看出,立法者实际上已经对宅基地三权分置中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作出了一定改造,即一方面在私法规范中保持了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概念内涵和体系定位,另一方面在公法规范中放松了宅基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等流转方面的身份限制,并增加了鼓励盘活宅基地的宣示性条款。由此可见,宅基地三权分置从政策文档向法律规范的...
日耳曼法的马尔克公社土地所有制中,属公社集体所有、分配给社员...
日耳曼法的马尔克公社土地所有制中,属公社集体所有、分配给社员家庭使用的是()。A:森林B:河流C:牧场D:耕地答案:D
源于日耳曼氏族制度的土地所有权制度是( )。
A:农民小土地所有权B:贵族大土地所有权C:马尔克社员土地所有权D:马尔克公社土地所有权答案:D
侯建新:中世纪英格兰国王的土地产权
如果国家的大部分土地归一人所有,就是君主制;如果大部分土地归少数人所有,就是贵族制或寡头政治;如果大部分土地为大部分人所有,就可以建立共和制。“统治权或主权是所有权的自然产物。”4个世纪前,哈林顿就明确指出土地财富分布对政治制度的作用,不过他的结论过于简单化,未能对国王土地财产关系给予历史性阐释。以166...
“集体”新议:马克思公社思想的启示
公社成员因拖欠税款、高利贷等原因而拍卖出让份地,加快了土地所有权向城市高利贷者手中聚集。随着城市资本家阶级侵入公社内部,公社的宗法性质、公社首领在协调利益方面享有的道义权威逐渐消失。在人为破坏公社土地占有制的情况下,农民所有者逐渐让位于大土地占有者,自身成为无地的农村无产阶级(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
日耳曼人土地制度的变化——以《日耳曼尼亚志》《萨利克法典》
团体主义与罗马因素融合形成了对物的双重所有权——在高级所有权下,土地是马尔克公社的;在低级所有权下,分得土地的自由人,可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即土地的管理和处分服从于马尔克公社的支配,而全体马尔克公社的农民享有对土地的使用和享受由土地带来的收益(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马尔克公社虽然放弃了古时候的惯例,不再定期重新分配土地,却依然...
西方现代化价值的嬗变及其现代性文明危机
封建贵族拥有军队,彼此之间进行战争竞赛。在战争的摧残下,自由的农民等级迅速灭亡。农民个人甚至整个公社为了不受侵害,往往托庇于有权势者以求保护,把自己那块土地的所有权转让给保护者,而自己只保留使用权,并向保护者尽各种封建义务;欧洲的教会在9世纪和10世纪竭力以这种方法扩张教会地产。
自考本科外国法制史考试知识点
日耳曼法的不动产主要指土地。对土地的权利,依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和地位确定。建国以后,土地所有权的形式有:马尔克公社土地所有权、贵族大土地所有权、农奴份地。特恩权:大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和行政权及司法权相结合,使封建贵族势力不断扩大,以致国王不得不承认他们在其领地上的这种权力,授予“特恩权”。采邑制度:...
世界历史·亚细亚现象·中国道路 | 何中华
注意,马克思明确区分了“所有权”(Eigentum)与“占有权”(Besitz)和“使用权”(Nutznie??ung),认为前者并不等于后两者。早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中,马克思就说过:“在亚细亚的(至少是占优势的)形式中,不存在个人所有,只有个人占有;公社是真正的实际所有者;所以,财产只是作为公共的土地财产而存在。”...
跨时空的东西对比,一文带您看懂西欧与日本的“封建”异同
接受进献土地的最高级别的领主被称为“本所”或“本家”,在地方又有“庄官”或“地头”。在镰仓幕府时期,庄园的土地所有权从私属转变为“国家封赐”,由国家发给“封地状”以重新确认土地占有权。这样一来,幕府就在“审计土地”的动作下成为了全国土地的最终领有者。日本的封建社会塑形最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