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丨新《公司法》重点内容系列解读之出资方式
3、若是他人代为缴纳出资的,建议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某某股东的出资款”或要求公司出具相关收据。4、若涉及到以非人民币出资的,则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折算汇率和手续费的承担,避免出资的损失和纠纷的发生。5、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新《公司法》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的规定,是原告给被告或其他债权...
法院审理认为:1、该案根据公司法时间效力司法解释,适用新《公司法》第54条规定;2、公司已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法定情形(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认定标准,仍参考《九民纪要》第6条);3、股东张某应适用加速到期规则履行提前缴纳出资的债务,债权人李某有权依据债权人代位权规则,向张某主张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公...
新《公司法》解读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
认缴数额过高等导致公司资本空虚的问题,维护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增加股权、债权亦可作为非货币财产的出资形式,提高了公司的融资灵活性;新增公司董事会的核查催缴义务,该义务来源于董事的勤勉义务,借鉴了《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的规定,对董事的上述义务进行了扩展。
首例!新公司法判了,股东要提前缴纳出资额
所谓加速到期是指,“比如你是股东,对公司认缴了100万出资额,当公司本身的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新公司法下,这100万就要马上认缴”,有证券律师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根据公司法时间效力司法解释,依法适用新修订公司法第54条的规定:...
新公司法下瑕疵出资责任的全面剖析
摘要:新公司法强化股东出资义务,对股东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进行了体系化的调整。瑕疵出资包括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等情形;瑕疵出资股东、公司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等相关主体需要就出资瑕疵对公司以及公司债权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文针对...
我的律师朋友|新《公司法》7月1日实施 “五年内缴足出资”板上钉钉
在新《公司法》之前,法律没有明确说股东认缴的出资什么时候要到位(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但新《公司法》出来后就不一样了。黄启恬律师解释说,“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刘斌:出资义务加速到期规则的解释论
(一)《公司法》修订前的解释分歧我国认缴资本制的引入始于2005年《公司法》,该法第26条规定,首次出资额之外的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五年内缴足。2007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35条规定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规则。2008年...
新公司法出资风险与无形资产出资实务解析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条: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新公司法第50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
京都释法 | 新《公司法》下认缴期限、注册资本如何调整?
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该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该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
公司发起人认缴出资未到位,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吗
有观点认为,上述司法解释并非明确排除了发起人之间对认缴出资须承担连带责任,为了保护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应当对此予以肯定。但我们认为,发起人彼此之间对认缴出资原则上无须承担连带责任。理由如下:1.从文义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为“在公司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