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配偶财产应谨慎而为,不得滥用权利
配偶知情权,也称为知悉权,是指夫妻任何一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了解、知悉、获取对方的人身和财产信息的权利。夫妻作为人生伴侣,理当有权了解对方从事什么工作、经济状况如何等与其具有密切利害关系的信息。如果夫妻一方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隐瞒收入或者财产状况,未经对方同意而将较大价值财产赠送他人等,必然引起另一方...
商标混淆之虞的认定:以客观事实标准替代拟制主体认知标准
因此,如果从财产权的角度进行解释,混淆之虞既是对原告财产权边界的探索,也是对被告行为引发的市场反应(即损害后果)的查明。混淆之虞既有界定权利边界的功能,也有判断侵权情节与后果的功能,似更偏重事实属性。简而言之,财产权理论下对混淆之虞的容忍度,通过商标权边界的方式得到解释,而这个边界,也是损害结果发生的边界...
民法典宣传月 |《民法典》连载之“一问一答”(人格权编)
人格权编明确了人格权保护范围,包括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等,自然人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的人格权益。《民法典》将侵权责任与人格权独立成编,有利于克服“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人格权请求权也独立于侵权请求权,不以过错和损害为要件,人格权不仅具有传统的防御性...
干货!股权转让被重点稽查的6种行为与股权转让中涉及的40个问题
股权内容比较丰富,主要包括:(1)股东身份权;(2)参与决策权;(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4)资产收益权;(5)知情权;(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9)股东诉权。二、股权内容是否一样一般而言,股东所拥有的股权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只在份额上有所差别...
谈婚论法|查询配偶财产应谨慎而为,不得滥用权利
配偶知情权,也称为知悉权,是指夫妻任何一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了解、知悉、获取对方的人身和财产信息的权利。夫妻作为人生伴侣,理当有权了解对方从事什么工作、经济状况如何等与其具有密切利害关系的信息。如果夫妻一方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隐瞒收入或者财产状况,未经对方同意而将较大价值财产赠送他人等,必然引起另一方严重不...
【普法讲堂】50个法律常识,建议收藏!
4、哪些机构能作为被监护人的临时监护人?被指定监护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www.e993.com)2024年7月11日。5、老年人能选择自己的监护人吗?
所有权保留实现路径的体系协调
相应地,买受人成为“实际所有权人”,并享有剩余价款的返还请求权,标的物增值利益归其所有;出卖人则享有担保性所有权或成为“形式所有权人”,只能在价款利益范围内主张权利。正由于出卖人仍为“形式所有权人”,《民法典》第643条未如第436条规定折价归属清算的实现方式。毕竟在法律上,一个人无法取得已归其所有的...
高校学报及社科类综合刊2024年第1期法学要目汇编
应将智能驾驶个人数据权定位为“综合性权利”,根据“可识别性”与场景化区分的二级规则对个人数据进行确权,并赋予智能驾驶个人数据指向者知情权、必要同意权、删除与修改权,赋予智能驾驶个人数据使用者采集权、携带权、使用权与收益权,使智能驾驶个人数据兼具人身性与财产性,在特殊场景下需要国家发挥控制权和调控权,...
“四十七问” 详解拒不执行判决罪办理难题
(四)利用公职权利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违反报告财产、限高等拒不执行行为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
数据权益: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
陆川:数据权益的产生较为复杂,一方面,可能来源于数据处理者生产要素的投入,比如劳动、资金、技术等,另一方面,也可能来源于数据产生者的活动,比如在浏览互联网时留下的痕迹。前者带有更多财产权的色彩,而后者与个人信息紧密相关,有着人格权的属性。数据权益保护包括两个方面:对于人格权益,主要聚焦的是个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