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
...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述职述廉的暂…
(五)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六)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七)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第四条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第五条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应...
党内法规专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
雁塔法院召开新调整提拔任职干部集体谈话会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干部任前谈话制度的规定,为提升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7月29日,雁塔法院组织召开新调整提拔任职干部集体谈话会,党组书记、院长李云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郑越超对新任职干部进行集体廉政...
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任职科级干部和职级晋升干部任前谈话
为深入贯彻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要求,8月23日上午,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新任职科级干部、职级晋升干部任前谈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育明出席并讲话,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芸作集体廉政谈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霄主持会议并宣读...
州中院对新任职晋级人员进行集体谈话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要求,2月21日上午,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向北海受党组委托,对2024年州中院新提拔任用的2名正科级干部和8名职级晋升的法官助理、书记员进行了集体谈话(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向北海主任对新任职和职级晋升的干警表示祝贺,充分肯定10名同志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殷切希望大家能够不忘初心,...
中组部负责人:努力形成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
答: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拆分“酝酿”一章并将有关要求分别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之中。修订后,《干部任用条例》共13章71条,分总则、选拔任用条件、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交流回避、...
大荔:严把“三关”做好任职试用期满考核
近年来,大荔县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严把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着力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把“述职测评关”,考实评准履职实绩。严把“个别谈话关”,多维查核现实表现。严把“评定任用关”,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第十一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
南充营山:“三步走”严把干部任前考察关
近年来,南充市营山县始终坚持立体识人、精准选人的原则,认真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过聚焦考察队伍、考察内容和考察纪实3个关键步骤,不断规范干部任前考察工作,有效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严组考察队伍,夯实“底子”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从纪检、人社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保密意识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