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涉互联网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1.公民隐私权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
网信普法|民法典宣传月——《民法典》涉及互联网内容全梳理
《民法典》首次明确了隐私的定义,提出“私密信息”也是“隐私”的组成部分;规制了侵犯自然人隐私权的具体行为,包括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箱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等不得实施的行为;界定了个人信息的定义和范围,较《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增加了“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
男子地铁上偷拍女生反怼他人太敏感,既反智又反讽
隐私权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比如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住址、电话、公民的身体特征、形象,这些未经许可其他人都不能刺探、公开或者传播。还有公民的个人活动,特别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能受监视,不能被窥视,别人不能摄像、录像,当然法律上监视居住的除外。人们在公共场合活动,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他人不得偷拍,这是常...
如何办好隐私权纠纷案件
在隐私权纠纷中,常见于不当采访行为侵扰权利人私人安宁,或是报道内容侵犯权利人隐私权。对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合理性、必要性的审查,重点包括:1.新闻报道对私人事实的披露,应限于为公共利益报道所必需;2.舆论监督的目的是为公共利益,应当是合理的批评和建议,不得借舆论监督之名行恶意中伤或是不正当竞争之实...
【民法典解读】重温《民法典》77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将绿色原则(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3.规定胎儿有权继承遗产、接受赠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
隐私权的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www.e993.com)2024年9月10日。但在现实生活中,除了本案这种故意侵权的情形,还会出现隐私权的保护与公民监督权的行使之间的矛盾。比如,有的人会借助“人肉搜索”来曝光不文明行为。很多人认为“人肉搜索”就是一个工具...
王迪|例外的例外:信息公开对数据隐私权的限制
3.笔者认为,数据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对其个人数据所享有的可以依法为特定主体所知、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但不希望被行政主体、公共机构或公众所滥用的隐私权利。有的学者认为:“数据隐私权主要指依附于公民个人的所有数据信息不被其他主体获取、处理和使用,公民个人秘密不受非公益目的干涉。”本文所述数据隐私权范围显然小于...
法行槐荫|对门安装摄像头 我的隐私怎么办?——给隐私权加“典”保护
《民法典》中人格权独立成编,《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将隐私权规定为一项具体人格权,并明确了隐私的具体内容,体现了《民法典》对人格权的尊重与保护,彰显了法律“以人为本”的精神。生活中侵害隐私权的形式多样,《民法典》也对侵害隐私权的典型形态予以了具体规定。就法律保护的权益序位而言,更应强调对隐私、...
律师笔记Ⅱ公共视频监控与公民个人隐私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10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
频繁发送骚扰短信 侵犯了个人的哪些权利?
生活安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个人身体、心理、精神安宁不受他人侵扰的权利。生活安宁权作为隐私权的重要内容,受民法典保护。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以电话、短信、电子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