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发祥地监利——30多年如一日守护“饭碗田”
测算并划定一定数量、一定区域的高产农田予以保护,这部分农田就是“基本农田”,这部分区域就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同时提出对保护区内的基本农田实行“六不准”(不准建房、不准葬坟、不准挖沙取土、不准扳砖烧窑、不准滥挖鱼池、不准毁田造林)的保护措施。
共同守护:耕地保护红线!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二、耕地保护“六严禁”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提出耕地保护“六个严禁”: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2.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3.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5.严禁违...
守护生命之源,深化耕地保护,筑牢粮食安全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基本农田“五不准”制度,不断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措施,将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强化执法监察,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日常管理,同时指导村、组完善管理资料,做到图、表与实地地块相符,切实做到“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连云港市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基本农田质量及建设情况;基本农田实际利用和变化情况;《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88号)提出的“五不准”执行情况。具体检查内容是:(一)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落实情况...
耕地保护“八不准”、“六严禁”、“五不得”,千万别踩红线!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明确“十不准”“十个严禁”!河南发布耕地保护监督新规
此次发布的“十不准”从制度上规范行使权力,加强耕地保护队伍纪律建设,包括不准在城乡建设中以单个项目占用为目的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破坏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完整性和集中连片性;不准违规参与投资补充耕地项目,对特定关系人放松监管,指定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对象牟取私利;不准抬高或私设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门槛,违规办理设施农...
养殖种植用地“五不准”,了解政策免损失
一、不准占用基本农田。2019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种植设施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
普法宣传 | 事关耕地保护,“五不得、六严禁、八不准”须牢记!
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加强耕地保护督察和执法监督,开展“十三五”时期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
河南强化耕地保护:明确"十不准"与"十个严禁"
“十不准”规范了耕地保护队伍行为,包括不准在城乡建设中以单个项目占用为目的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破坏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完整性和集中连片性;不准违规参与投资补充耕地项目,对特定关系人放松监管,指定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对象牟取私利;不准抬高或私设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门槛,违规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规避土地卫片执法监管等...
农村户口的人注意了!建房“五不准”已经落地,大家要遵守规定
“一不准”:就是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等农用地建房相信这几年,大家也看到很多关于耕地保护的政策,而我国为了保护耕地资源,确保粮食安全,也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现在也不准任何人,任何单位乱占耕地建房,建设其他设施。而农民在建房的过程中,在用地选择这方面,还是尽量不占耕地,以免违规。“二不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