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时习之丨强法治 护粮安 一起学习粮食安全保障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做好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消费等环节的粮食节约工作。不履行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职责如何处理?根据粮食安全保障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履行粮...
关于《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有的组成人员和部门提出,要进一步明确粮食和储备等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落实粮食安全保障责任。建议:一是明确对设区的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二是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应当健全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检查制度,确定检查的重点、方式和频次;会同...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伊美分局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夯实粮食安全...
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为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切实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守护辖区粮食安全,2024年,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伊美分局以“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监管理念,对辖区流通环节粮食加工品经营者开展系统性监督检查,全面夯实粮食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协同配合,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第四条国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统筹利用国内、国际的市场和资源,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粮食供给保障体系,提升粮食供给能力和质量安全。国家加强国际粮食安全合作,...
保障粮食安全 新施行的粮食安全保障法这样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做好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消费等环节的粮食节约工作。种植不符合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作物的,会受到哪些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种植不符合耕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不强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粮食安全基础仍不稳固。为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经...
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全文来了
第三条国家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承担保障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的具体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协同配合,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第四条国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统筹利用国内...
国家发改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用途
监督管理方面,《意见稿》表示,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迁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擅自改变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用途,危害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安全和粮油储存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等部门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对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
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宣传之三:科学储粮及粮食安全保障法...
在柏油马路上晒粮,对交通安全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不应在柏油马路上晒粮。8.粮食部门“五要五不准”的收购准则内容是什么?答:要敞开收购,随时收购,不准折腾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
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公开征求...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迁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擅自改变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用途,危害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安全和粮油储存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等部门举报。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对侵占、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