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消防通道
一、严禁在建筑内的首层门厅、共用走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飞线充电”。严禁将电瓶拆卸后带至家中充电。二、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禁停、禁充区域张贴...
上海电动车新规6月1日起实施 门厅、楼道、楼梯间不得停放充电
《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不得在以下区域停放或充电,包括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居住建筑的室内区域(按照有关标准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除外)等。针对不同场所的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条例...
湛江消防发布关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五个严禁”的...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的公共门厅、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人员疏散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三、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四、严禁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入户;五、严禁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
重要提醒: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停放和充电
3.楼道属于公共区域且无人看管,如果在楼道电动车充电一旦发生意外,多数情况下第一时间不会有人知晓,会延误救火的最佳时机,任由火势发展。电动车禁止入户相关法律法规1.《消防法》第6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
济南市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www.e993.com)2024年7月10日。严禁电动车乘电梯进楼入户停放充电,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公众聚集的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安插座等不符合...
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相关火灾案例01北京一电动车棚起火2024年2月25日10时13分,119指挥中心接到丰台区马家堡街道旭日嘉园小区乙10号楼北侧电动车棚起火的报警,迅速调派附近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处置。10时...
事关电动车停放、充电,青岛两区发布通告!
一、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二、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重要通告,事关电动车停放和充电!
公民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公共门厅、居住场所、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私接电线和插座充电,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和电动自行车电瓶进屋充电,堵塞占用疏散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飞线充电、电瓶入户、人车同屋”。
关于集中开展楼道堆放杂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治理的公告
一、禁止电动自行车(含可拆卸电瓶)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