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象内成的转胎、养胎、胎教是与古代以气为主的身体观相关的
非礼勿言、勿听、勿视、勿动,口诵诗书、观听礼乐,乃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都是孔子教导学生的规矩。敬本慎初,古代贵族要求孕妇举措得当,显然有意将教化新生儿的过程提早自母腹中开始。两汉之时,封建贵族的礼法观念向民间社会延伸,对子嗣性格的期望,也以传统君子教育为模范。隋唐医方并将胎教内容纳入,称贤...
中华法系是维护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基石
2、中华法系是逐渐以儒家思想为主导而形成的世俗法系。从周公到儒家学派的创立者孔子以及后世的儒家思想的倡导者,儒家文化对于超自然的神秘力量一直保持敬而远之的态度,儒家思想着重于对现实世界的关注,中华法系始终具有世俗法系的特点。3、中华法系是礼法结合、德主刑辅为主导治理模式的法系。中华法系是以儒家思想为理...
礼部是唐代官学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地方管理的又是谁?都学习什么
中国自古以来便是礼法社会,统治者通过礼乐制度传播儒家思想,强化等级伦理观念,以巩固统治。发展到唐代时礼乐制度更为健全,并归礼部执掌。如与地方官学有关的学礼:释奠礼、束脩礼及乡饮酒礼,除束脩礼在国子监执行外,释奠礼和乡饮酒礼均归礼部管理,并且礼部对行礼的具体流程和陈列器物都有严密的规定。由此可见,礼部是...
汉代社会对“好色”的认知与礼法调适
二是借助汉代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的社会治理模式,在对两性关系的调整上,既自上而下地推行礼乐教化,期待主政者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同时又将法律作为支撑和保障,强制规范“好色”之欲,维护人伦秩序、家庭秩序和社会关系。三是在儒家价值观念的影响下,使重德远色成为德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可以说,伦理、礼制和法律三方...
【法律文化】礼法精神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那么,如果将具体的规范和规范的施行称为法,则法自然是符合礼的,在立法上,律令需要合乎礼,从而有了“以礼入法”的法律儒家化的独特现象,所以中国历代之法典虽然编制内容不同,但其中的精神却是一贯的。有观点认为,“研究中国古代的法律必礼书法典并观,才能明其渊源,明其精义”。而司法上,具体的规范亦不具备其...
“独尊儒术”下,探析董仲舒对儒家思想的升华
董仲舒提出的官员考核制度,其思想来源于儒家文化,但具体实施的措施则结合了黄老之学的内容,可见他将儒家文化与黄老之学融合的很合理且彻底(www.e993.com)2024年11月28日。二、董仲舒眼里的法家与墨家战国末期荀子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结合法家理论总结出了一套属于自己的“礼法思想”,这样一种礼法思想在韩非的著作中也有很大的体现(韩非是荀子的学...
彤管扬辉:作为文化实践的明清女性书写
作为著者的沈彩还亲自参与个人文集的编辑、出版,也有诗歌评论传世。尽管从理论上看,她的性别和地位在礼法等级框架中居于不利的位置,但其在家庭成员的支持下赢得文学和艺术声誉的事实,又成为儒家性别秩序别具弹性的例证,呼应了高彦颐对于传统女性以创作突破传统性别角色的观察。
圆桌|关于马克斯·韦伯的跨学科对话:“普遍历史”的迷思
不过,也如施路赫特提及,韦伯只留意到先秦的原始儒家,基本只有看到一个跟巫术不太能够分得清楚的儒家,而并不知晓宋明新儒家的后续发展内容。因此,韦伯对儒家有无“超越性”的理解与说法,其论证基础恐怕并不牢靠。可以这么说,韦伯对儒家后半截的发展历程基本没有掌握,更不用说是对儒家与三教合一相关思潮有什么准确的...
陈煜:从“隋唐化”到“本土化”——中华法系的演变逻辑
当然,尽管武家法是最具日本“本土化”特征的法制形态,但究其本质,仍未脱中华法系的范畴,中华法系最本质的几大特征,武家法皆具备,如法律与道德混同(礼法合一)、法律受儒家思想影响(只是程度有别)、法典上“诸法合体”、法律内容以行政和刑事制度为主、法律以农为本等,这都说明它本质上并未逸出中华法系的范畴。只...
洗冤录|北朝公主死胎案_私家历史_澎湃新闻-The Paper
诚然,礼、法以及礼法结合的发展均需要依靠皇权才能得以继续,法律儒家化的进程也需要这双无形的手来推动。但是,当这些内容与统治阶级的意志相背离,甚至威胁到统治者的利益之时,情况便大不相同了,法律不仅无法进步,反而会出现倒退的情况。正如此案的最终结果,无论尚书省官员的法律知识多么丰富,能力多么高超,辩护阵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