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行政公益诉讼的起诉期限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对象是特定领域内负有监督管理职责、但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上述行政行为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属于依职权行为。有法院判决认为,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66条规...
首次将名城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畴!检察公益诉讼积极助推地方立法
首次将名城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畴!检察公益诉讼积极助推地方立法近日,贵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名城保护条例》)。首次将名城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畴,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夯实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发展的基础。据悉,镇远县是1986年国家第二批...
探索推进金融领域公益诉讼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此,检察机关应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明确界定金融消费者公益范畴,有针对性开展金融消费者检察公益诉讼,着力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与现有制度融合创新,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防范、化解群体性金融风险,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突出“金融为民”理念,明确金融消费者公益范畴从2006年12月中国银监会首次使用“金融消...
行政公益诉讼的可诉行政行为探析
从内容上看,既包括宏观的领导、保障、服务等职能,也包括具体的政策制定、执行和管理职能;既包括广义上法律的规定,还包括法律确认或者认可的职责或义务,如行政机关的注意义务、附随义务,基于行政机关的先行行为、行政允诺、行政协议而形成的职责等。二是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行为。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精品问答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应当由败诉被告承担的鉴定费用,可否...
答疑意见: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产生的鉴定费用属于诉讼费用的范畴,被告败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鉴定费用。有关费用垫付的问题,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
问题、理念与方法——公益诉讼检察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在行政公益诉讼中,主要表现在:第一,对于行政活动进行监督的标准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不统一、不稳定的现象;第二,行政公益诉讼的构造与传统行政诉讼原理存在冲突;第三,诉前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功能与综合治理效能混同;第四,公益诉讼受案范围持续扩展与法律实践相对不足、不均衡的问题;第五,存在案件数量大但影响力、感知...
反垄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之具体构造
摘要:我国修正后的《反垄断法》规定了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但立法条文较为粗略,亟需完成制度的具体构造,尤其要科学合理地确定起诉条件、受案范围和诉请事项等核心内容。在起诉条件方面,重点要准确把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项标准,要将是否排除或严重限制竞争作为关注重点,同时考察是否损害了非特定的众多消费者利益;在...
全国法院:关于民事公益诉讼的37则裁判要旨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原告诉讼请求除涉及其自身利益外,还包括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赔偿损失等涉及公共利益的内容。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对其撤诉申请进行审查。如负有环境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而使原告关于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赔偿责任等涉及公共利益的诉讼请求已经全部实现,符合《最高人民...
最高检发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系列重点工作,包括督促预制菜产业规范发展;督促整治食品掺杂掺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督促整治药物滥用等消费者密切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准确认定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诉讼地位
核心提示:在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是公益诉讼程序的启动者,诉讼地位应当类似于“原告”,属于当事人范畴。同时,作为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也应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因此,在公益诉讼中,应分诉讼阶段界定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作者|龙婧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