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监管局等五部门:鼓励在京金融机构为北京市三级养老服务...
强化金融机构员工行为管理,做好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将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结合各区、各银发经济企业、各金融机构实际,根据人民群众需要,以点带面,共同组织和推动养老金融工作落地见效,助力首都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北京:鼓励有条件的在京保险公司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鼓励有条件、有经验的在京保险公司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利用乡村闲置资源建设异地康养社区。鼓励在京保险公司专业养老子公司积极参与养老机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鼓励金融机构助力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为优质养老项目向河北、天津具备条件地区延伸布局提供金融服务。在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方面,要丰...
专项调查!92%有过养老服务消费的老人曾遇骗局
32.95%的老人倾向“与养老机构或提供服务企业”沟通协商解决。遇到养老消费问题时会采用的解决方式提供维权帮扶开发个性化服务项目更受老年人期待当问及对养老服务消费和行业规范发展有哪些意见与建议时,选择“提供针对老年人的维权帮扶”的老人最多,占45.80%。认为“针对老年人不同需求,开发个性化健康服务项目”和...
专家建议统一失能老年人照护机构监管标准 健全失信惩戒机制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规定:“已经备案的养老机构,由办理备案的民政部门实施...
预防养老机构爆雷跑路 协同监管势在必行
在预收费使用用途方面,意见明确,会员费不得用于非自用不动产、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以及用于其他借贷用途;不得投资、捐赠给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实行连锁化、集团化运营的养老机构,不得投资、捐赠给关联企业...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0205号建议...
加快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四川省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初步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管共建同责”的综合监管格局(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二是加大补贴支持力度。2014年起,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按照一定标准给予新建床位...
10月一批新规将施行:涉及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证券交易等
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减少老年人的“后顾之忧”;完善中央厨房国家标准,守护你我“舌尖上的安全”……10月,一批新规开始施行,事关你我生活。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民政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自10月1日起施行。
...民政部等七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民政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发现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要将有关情况通报存管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打非局一级巡视员付占胜认为,意见的出台对防范养老机构商事行为异化为非法集资活动将起到积极作用。李邦华提示老年人及家属,在面对低价、打折、优惠时,要保持谨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
七部门出台意见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哪些问题值得关注?
澎湃新闻从民政部了解到,《指导意见》有4部分14项,主要内容一是界定了预收费的内涵,将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全口径纳入监管;二是明确了收取要求,限定了养老服务费最长收取时限和押金最高预收额度,列出了会员费收取的“负面清单”情形等;三是强调了使用用途,防止养老机构成为敛财平台;四是强化了多元监管,提出了预...
七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
证券时报网讯,据民政部网站,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2025年前,建立健全跨部门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机制,协同监管进一步优化,预收费资金监测预警、风险隐患排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能力有效提升,养老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