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第六期:金融借款合同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的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金融许可证》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能成为金融借款合同的贷款人。目前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财务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主持人:利息或利率应该是当事人在订立金融借款合同...
签订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中应明确指出作为抵押物的房产的详细信息,包括地址、产权状况等。借款人应确保这些信息准确无误,并且自己对房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6.注意附加费用除了利息之外,合同中可能还包括其他费用,如评估费、保险费、律师费等。借款人应仔细检查这些费用,并确保它们是合理的。7.获取专业意见在签订合同之前,借款人...
崔建远:应当如何对待法律的沉默 ——以《合同编通则解释》为例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1条第1款第3句所谓“前述情形”,究竟包括哪些情形,有澄清和确定的必要。对以物抵债协议应首先区分以担保物抵债的协议和非以担保物抵债的协议,其次区分代物清偿和除此之外的以物抵债协议(新债清偿),以便容易、清晰地确定原债权债务关系是否自以物抵债协议成立和生效时归于消灭。对当事人关于...
借款期间抵押人死亡,其继承人是否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
被告吴某1、吴某2、吴某3、刘某是否应当继续履行案涉《抵押担保合同》。法院审理关于被告吴某1、吴某2、吴某3、刘某是否应当继续履行案涉《抵押担保合同》的问题,《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时,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二)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三)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
王司法:《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下以物抵债的规制解读
本案一审、二审都认同买卖合同的效力,再审法院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内容,因违反流质条款而无效(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的立场兼采双方观点,一方面认可该买卖合同实际上是为借款提供担保,另一方面又认可该买卖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摘要指出: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对方当事人要求...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起草工作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一、关于《解释》的适用范围与时间效力(一)《解释》的适用范围在《解释》的序言部分,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制定《解释》的目的是“为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以及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见,《解释》不仅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也应适用于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案件。这...
「允良整理」财税动态——(616)借款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3.纳税义务人:立合同人。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4.计税依据:借款金额三、借款合同有哪些印花税减免优惠?1.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1)享受主体金融机构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优惠内容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与小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裁判观点合集(下)
准确把握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的工程价款的范围,即承包人就其完成的工程成果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产生的损失。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的起算点应当妥善把握,不让施工人轻易丧失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的起算点为建设...
“最高额”到底是多少?检察官这样说
“吴某峰承认借款,也表示愿意还款,但称自己现在无力偿还。出借人某银行主张金某发、吴某秀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承办检察官介绍说,金某发、吴某秀虽然一直称受吴某峰和某银行的蒙骗,不清楚抵押合同的内容,但两人都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也都在合同上签了字,主张撤销抵押合同的诉求很难获得支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