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买房可全家落户,首套房的认定只看购房所在区住房情况
发挥二手住房互换平台作用。对房屋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契税计税依据为零;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契税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同时,落实国家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
个人买卖车库要交哪些税?怎么计算?一个案例带大家弄明白!
但计税依据为:增值额,即:合同金额-取得成本金额。2、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同核定征收。3、印花税,同核定征收。4、土地增值税,税率:30%-60%(超率累进税率)但计税依据为增值额,即合同金额-扣除项目金额。具体扣除项目金额主要包括房产原值(及加计)以及相关税费等。5、个税:税率20%...
房地产企业出售地下车库(车位)涉税实务解析!
房产税政策规定: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财税[2005]1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
权威发布|临沂2023年“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举措、工作成效通报!
(三)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四)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最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被投资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履行以下三项义务:(一)事先报告义务。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
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哪些情形需缴纳契税?两部门发文明确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六)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
9月1日起湖北省施行契税新政 热点话题解读看这里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六)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财政部、税务局:对实施学历教育的职业教育学校免征契税
(六)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重要!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明确
(六)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
(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十六、纳税人办理补退清算税款事宜的期限?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发出的审核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补(退)税事宜。十七、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纳税期限?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再转让的,纳税人应按月汇总,并在次月15日内申报缴纳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