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明确气体枪支案量刑不唯数量,法学专家呼吁提高枪支认定标准
”2010年《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公通字〔2010〕67号)明确,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鉴定工作规定》(公通字〔2019〕30号)沿用上述标准。王庆刚指出,上述有关枪支的认定标准,对办理以压缩气体为动力...
80后高管网购5支BB枪“把玩”,被判非法持有枪支罪,当事人坚称无罪
经鉴定,5支枪状物枪口比动能在1.83焦耳/平方厘米至4.13焦耳/平方厘米之间,均大于公安部2010年文件规定的1.8焦耳/平方厘米,均被认定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一审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证实被告人王某某在枪支购买交易完成后删除交易记录,并且使用此种方式购买多次,足以认定王某某主观上对于其持有枪支具有危险性有明确的...
十支水弹枪被认定为枪支:玩具店主一审被判缓刑,已上诉
2018年11月,浙江高院、浙江高检印发一份会议纪要,将上述“两高”批复精神具体化,其中明确“涉案气枪枪口比动能在1.8焦耳/平方厘米以上、不足5.4焦耳/平方厘米的,公安机关可以予以行政处罚,检察机关一般可以依法不起诉,已经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当然,浙江的规定无法规制甘肃的案件,但仍可...
认定非法持有枪支不能仅看动能比,收藏等为目的等情节显著轻微的可...
2010年,《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公通字〔2010〕67号)明确,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在枪支鉴定标准作出上述调整后,涉枪案件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特别是,一些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的案件,涉案枪支的...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于某非法持有枪支准许撤回起诉案
被告人于某接到鞍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后,遂申请重新鉴定。2016年10月,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接受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其送检的5支疑似气枪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送检的5支疑似气枪均是以气体为动力,枪口比动能超过每平方厘米1.8焦耳,均为枪支。
天津老太摆射击摊被判非法持枪背后:枪支鉴定标准曾大幅降低
由公安部发布、2008年3月1日实施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非制式枪支致伤力判据为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www.e993.com)2024年12月19日。2010年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其中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
1.8焦耳每平方厘米能量这么大,怪不得被认定为枪支
至于为什么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的动能可以被认定为枪支,可能是因为这个数据是某些国家或地区法律规定的标准。例如,在中国,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的动能就被认定为枪支。这个标准可能是基于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枪支暴力行为的考虑而制定的。今天咱们就算一下1.8焦耳/平方厘米的动能有多大伤害,首先咱们认定一个6毫米的钢珠,...
男子因生产玩具枪获刑14年,“1.8焦耳/平方厘米”枪支认定标准引争议
2010年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其中,枪口比动能,是指弹丸出膛后、在枪口附近位置时具有的动能与弹丸横截面积的比值。在实施新标准之前,中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对枪支的鉴定标准要高...
关于水弹枪:法不禁止则可为,枪口动能超1.8焦耳/平方厘米别碰
对此,公安部门给出的答复是,根据2010年修订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明确,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玩具厂造的数千支塑料枪被认定为枪支,负责人刑满后仍要申诉
大于或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全部认定为枪支,既没有科学依据,也不符合《枪支管理法》规定的“足以致人伤亡或丧失知觉”的情形;《鉴定判据》只是公安部制定的行业标准,没有以部门规章形式向社会公告,不具有部门规章的效力;《鉴定判据》从未在生产流通领域进行公告,其并不知道产品违反规定,主观上没有制造枪支的故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