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审理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纠纷指导意见汇编(上)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格式文本中的通用条款第33条第3款的规定,不能简单地推论出,双方当事人具有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一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的一致意思表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能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观点来源...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计可能出错的几种情形
1、现场计量与场外计量分离:目前建设工程采取的是现场计量与场外审计分离的管理形式,这导致结算审核的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是施工图纸和监理签证等场外资料。这种分离造成了签证单的盲目签证、事后补证、签证表述不清、准确度不够及时间性不强等问题。2、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一致:工程量的计算是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联...
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固定总价”的约定应当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北京某建设公司提交的《工程造价意见书》系根据北京某建设公司单方委托作出,且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履行中不应突破双方的合同约定,依照鉴定、评估、审计、审价等方式结算工程价款,该《工程造价意见书》不能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二)北京某建设公司主张的填石筑路费用是否应当由青岛某船舶公司在约定的工程价款之外另行承...
关于律师办理工程价款及结算案件的主要思路及依据
计价依据一般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或报酬”条款(即工程造价条款),具体为工程价款有关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的约定。参照《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50875-2013)第2.1.4条的规定,计价依据是与计价内容、计价方法和价格标准相关的工程计量计价标准、工程计价定额及工程造价信息等。4.1.1计价依据没有约定或约定...
工程款久拖不结引发连环诉讼,“结算以审计为准”是否合理?
“暂定总价为844万余元,暂定总价不作为结算支付依据,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为准”,并约定“工程量计算以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测量结果为计算依据,最终工程量以财政审计为准;工程结算时,扣除结算款的37%作为工程预留款以及扣除结算款的3%作为质保金;工程完工结算经财政审核部门审定后,工程预留款根据审定情况予以部分或...
新政策下“固定总价包干合同”结算价款能否调整?如何调整?
固定价合同俗称“包死价合同”“一口价”“包干价”,包括总价包干和平方米包干等形式,具体是指承包人在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而实施的全部工作范围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不作任何调整(www.e993.com)2024年9月15日。对此,《2020年建工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
江苏建工程律师:浅析固定总价合同情形下未完工工程价款结算问题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于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固定总价合同可适用于工期较短且总价较低的建设工程,其项下工程价款的结算较为固定,便于发包人进行投资金额控制。
最高院:建筑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的,还能依据合同约定结算吗?
合同有约定的,那么依法应当“参照”。如果合同约定按实结算的(包括单价固定按清单结算或直接按定额结算实际工作量),可以直接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审核鉴定,参照合同约定,计算应付工程价款;如果总价固定的,可采取所完工程的工程量占全部工程量的比例,按所完工程量的比例乘以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款得出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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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招投标工作,进行工程标底的编制,依据施工图及施工方案,合同方案,计算招投标项目标底价;3、根据设计变更和现场情况,提出设计变更成本意见,协助处理索赔事宜;4、协助编制和审核工程材料用量,协助参与项目成本控制工作;5、编写月、季、年度预结算工程量统计报表,参与编制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结算由发承包双方依据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投标文件、标准规范、综合定额、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等有效文件编制或者核对。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并在申请竣工验收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