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开门杀”!事故谁担责?法院判了!
因驾驶人王某停车和乘车人小芳开关车门均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事故发生,且王某驾驶的车辆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故不足部分应由被告王某与被告小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被告小芳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即由被告王某承担侵权责任。本院依法对原告马某因本次交通事故...
网约车乘客“开门杀”,导致路人颅脑损伤.……责任如何划分
一是保险公司是否应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二是网约车公司作为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是否应对平台注册司机引发的交通事故向受害方承担责任;三是网约车公司是否需要对乘客对外发生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关于争议焦点一法院认为,本案中司机王先生的车辆是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实际却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属于改变...
不同情形下造成“开门杀” 责任如何划分?丨每周一漫
如果车是借的,乘客开车门伤人,实际驾驶人应对事故负责。车主对事故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车主对事故有过错,例如车主知道借车的驾驶人已饮酒,还将车交给对方,那么车主与实际驾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乘客未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来车,贸然打开车门,驾驶员未尽提醒义务,乘客、驾驶人、车主共同承担侵权责任。情节四两...
以案说法丨“开门杀”造成交通事故,责任谁来担?
关于各被告应承担何种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乘客致损并非交强险免责事由,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
突如其来的“开门杀”,责任谁来担?
经交警部门认定,小王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小梅和小陈无责任。而后,小陈向石狮法院起诉,要求小王、小梅、小潘共同赔偿各项损失29万余元,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小王认为事故发生在保险投保期间,相关赔偿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同时小陈的赔偿计算标准过高,应依法调整。
“开门杀”司机和乘客均有责任,保险公司该赔多少钱?
在一起路边车辆“开门杀”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中,司机和开门乘客被认定构成共同侵权,并划定了责任比例,双方承担连带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那么,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是否需要就乘客那部分责任进行赔偿呢?日前,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伤者的全部损失均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共计赔偿19万余元。同时,保险公司有权按责任比例向乘客...
乘客“开门杀”撞伤骑车人,责任谁承担?
轿车司机违停,乘客贸然开门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人。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开门杀”酿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受害人的损失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19万余元,并有权向乘客追偿由其承担的三成赔偿责任。
乘客“开门杀”致人受伤 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来担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日讯“开门杀”指的是车上人员下车时没有观察清楚车后方的情况,就贸然打开车门下车,导致他人躲闪不及撞上车门。那么,遇到“开门杀”责任如何认定?如何避免“开门杀”?日前,石狮市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因“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开门杀”伤人,责任谁来担?
停车、开门、下车,这几个看似简单的动作,稍有不慎可能酿成事故,俗称“开门杀”。那么,“开门杀”造成交通事故谁来担责?日前,石狮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据悉,小梅开着登记在小潘名下的小轿车,行驶至石狮南环路某路段时,车尾被其他车辆碰撞发生车损交通事故,这时坐在副驾驶...
成都网约车“开门杀”事件伤者将索赔,涉事司机和乘客或面临处罚
9月10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通报了男子骑车遭遇网约车“开门杀”事件:交警部门依法认定,网约车司机在该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开门乘客承担次要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交警部门对司机刘某某、乘客蒋某的依法处罚及事故赔付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当事人徐某告诉新京报记者,后续会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