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律师郜云研习尹某、杜某名誉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向尹某赔礼道歉,发布后至少保留三日;2.请求判令被告需承担侵害名誉权的侵权责任,十日内在业主微信群及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书面道歉声明,向沈阳市于洪区壹米阳光业主委员会赔礼道歉,发布后至少保留三日;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元;4.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杭州业主在群里互怼被“曝光”,状告业委会侵犯名誉权!法院判业委...
法院认为,业委会在案涉文章最后决议部分,加入原告“多次传播不实信息,恶意辱骂其他业主”则已超出文章主旨,且缺乏事实依据,故认定案涉文章的上述内容侵害原告的名誉权。法院判决:被告业主委员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业主热心群、官方业主群就侵犯原告名誉权一事,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如...
以业委会名义发《通报》批评业主,是否侵犯名誉权?
业主委员会的权力是由全体业主所赋予的,业主委员会应该在其自身职责范围内去行使应有的权力。业主委员会成员,如果借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做出了超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范围的侵权事宜,必然要承担相应的侵权后果。@广西高院原标题:《以业委会名义发《通报》批评业主,是否侵犯名誉权?》...
杭州一业委会决议点名某业主传播不实信息,被判令道歉赔款
综上,不可否认,被告发布案涉文章的主旨是回应相关文章的质疑,为相关人员澄清事实,系业委会职责所在,但在案涉文章最后决议部分加入原告“多次传播不实信息,恶意辱骂其他业主”则已超出文章主旨,且缺乏事实依据,故该院认定案涉文章的上述内容侵害原告的名誉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徐先生赔...
南宁一业主群内发言被业委会通报批评,法院:赔礼道歉!
以及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这两条法律规定,林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业主委员会的权力是由全体业主所赋予的,业主委员会应该在其自身职责范围内去行使应有的权力。业主委员会成员,如果借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做出了超出...
吃饭、理发、健身被直播?消保委发声:如此营销涉嫌侵权!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商家想通过实体消费场景展示吸客引流无可厚非,但是把不知情地消费者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且作为营销噱头绝非首选,并非人人都应该接受摄像头的“注视”(www.e993.com)2024年11月13日。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
业主群内质疑业主委员会被诉,业委会名誉权边界何在?
原告业主委员会认为,被告在群聊中发表的言论并不属实,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故将被告张某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张某认为其言论是对业委会中使用公章混乱、物业工程招投标不透明进行质疑和批评,未诽谤及侮辱,不构成侵权,故而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判定名誉权...
业主在小区群发文“检举”业委会成员 法院裁定其言论不实、侵犯...
虽然业主有权对业委会进行监督,但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有边界,不得借监督之名捏造事实诋毁他人。被告在业主群内公开散布明显贬损原告形象的不实言论,客观上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侵犯原告名誉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条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
居民撰文质疑业委会成员工作 法院认定未侵权
市二中院认为,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曹某作为业委会成员,其从事的业委会工作应对全体业主负责,并自觉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王某作为业主,因对曹某等人从事的业委会工作存有意见而在其居住小区的公共信息栏中张贴文章,文中反映的基本情况客观存在,只是双方的观点各有不同,...
大妈在千人业主群辱骂原业委会主任,80岁的曾大爷怒告,法院判了!
法院认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本案中,公安机关对陈大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足以证明陈大妈将带有造谣、侮辱曾大爷的《某第四届业委会黑幕曝光》大字报拍下发至“业主群”并在该微信群里发表有损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