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六条至第八条分别对不属于食品标签说明书瑕疵的情形、食品标签说明书瑕疵的认定标准、食品标签说明书瑕疵的表现形式作出规定,统一裁判规则,回应了社会关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刘佳音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食品安...
假药赔偿有依据 法律护航接地气
如果消费者选择通过民事诉讼来索赔的,可以依据《解释》第十条规定,向假药、劣药的生产者或经营者提出“退一赔十”或“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要求。“此处的‘赔十’是指支付价款的十倍,‘赔三’是指损失的三倍,消费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自身最有利的权利主张。但是,消费者必须是基于个人或家庭生活消费需要的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第二十二条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相关规定,认为需要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的,应当在依法作出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后,参照本办法,及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决定是否行政拘留。第三章涉案物品检验、认定与移送第二十三条公安机...
药品领域职业打假法律规制变迁
8月2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9号)对恶意高额索赔、连续购买索赔和反复索赔行为予以规制。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解释》第六条列举了购买者可以依据食品标签、说明书存有瑕疵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情形,包括应标未标、故意错标和重大错标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必须标明的事项。其一,应标未标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构成瑕疵,是指食品包装未标明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规定的必须标明的内容,如未标明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关于预包装食品应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
三个关键词,探析最高法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制定工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出台。针对实践中争议的食品标签及说明书瑕疵认定、代购人责任、小作坊责任、“知假买假”索赔等社会关注问题作出规定。2024年3月18日,数次征求多方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复打磨、修改、调整,易稿近30次...
完善食药惩罚性赔偿制度!最高法发布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4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8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8月22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依法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最高法发布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
对于恶意制造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假象,勒索赔偿金,或者依据恶意制造的假象起诉请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等违法索赔行为,《解释》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上述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予以罚款、拘留;涉嫌敲诈勒索或者虚假诉讼罪的,应当及时将有关违法犯罪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以惩治...
最高法发布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对于恶意制造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假象,勒索赔偿金,或者依据恶意制造的假象起诉请求支付赔偿金等违法索赔行为,《解释》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上述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予以罚款、拘留;涉嫌敲诈勒索或者虚假诉讼罪的,应当及时将有关违法犯罪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以惩治违法索赔行为,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