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挖野生兰花”“个人信息泄露”……你关心关注的答复在这里!
未经批准随意采挖,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野生兰科兰属植物(兰花)的,均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特别提醒广大“兰友”:兰花虽美...
浙江淳安县一男子因非法采挖、销售野生兰花被刑拘
据了解,2021年9月7日,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公布,新增野生植物268种和32类,其中就包括将除兔耳兰以外的所有野生兰花都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列。淳安县公安局环食药犯罪大队负责人表示,“非法采挖、销售、收购野生兰花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涉嫌犯罪,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下...
路边的兰花不要采,可能涉嫌违法!男子采挖1丛兰草被查获
经鉴定,韩某采挖的6苗兰草为蕙兰,系自然生长的野生兰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韩某采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二级保护植物蕙兰,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我是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因为在山中采摘随处可见的兰草而触犯法律!”韩某后悔地对承办检察官说。7月11日,南漳县...
宿松警方破获非法采挖销售野生兰花案 涉案兰花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
非法采挖、销售、收购野生兰花的行为违反《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规定,涉嫌犯罪。本案朱某(女)、齐某、周某奇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大皖新闻记者蒋六乔通讯员孙春旺编辑张大为...
土特产直播间出售野兰花 真“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逛公园的市民多看了一眼,竟然发现珍稀野生兰花
深圳市兰科植物保护研究中心种质资源管理部高级工程师孔德敏说,无叶美冠兰是比较稀有的野生兰花物种,虽然暂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却属于国际贸易公约附录里受到保护的植物种类(www.e993.com)2024年9月8日。无叶美冠兰是一种被称为“可遇不可求”的珍稀植物。无叶美冠兰属腐生植物,无绿叶,花葶粗壮为褐红色,总状花序直立,长达13...
买卖野生兰花?真够“刑”!
据悉,被告人丁某于2023年6月20日以1280元的价格向李某某(已另案处理)购买了两株野生兰花。经鉴定,丁某收购的两株野生兰花为春兰,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案发后,丁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出庭因丁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法院根据被告人丁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
漓江流域采挖野生兰花?法院这样判→
漓江流域采挖野生兰花?法院这样判→今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5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桂林市召开漓江环境资源执法司法保护工作会,发布《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向社会通报广西法院助力全方位提升漓江品质,保持漓江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的政策举措,并公布3个漓江流域司法保护案例、...
两男子采挖野生兰花触刑律
近日,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联合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到瓦马乡林业站对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两名被告人朱某某及胡某某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经审理查明,2022年8月、11月朱某某、胡某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多次在瓦马乡山地采挖野生“朵香”兰花。经鉴定,二被告人采挖的“朵香”为野生兰花,属兰科蕙兰属春兰,为...
路边的野生兰花不要采!他从山上挖野生兰花到河北商业街售卖时被抓...
君子爱兰,取之有道,但私自采摘野生兰花,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近日,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对本辖区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提起公诉。案情简介2023年5月19日,被告人刘某某到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山上,非法采伐了98株野生兰花,并于2023年5月23日拿到曲靖市麒麟区河北商业街售卖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云南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