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电动车楼道充电起火!紧急提醒:您的这些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经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最新通告!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消防通道
一、严禁在建筑内的首层门厅、共用走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飞线充电”。严禁将电瓶拆卸后带至家中充电。二、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禁停、禁充区域张贴...
明确!郑州将禁止小区楼道电动车停放或充电
居民住宅区规划、建设电动车辆集中充电设施,应当符合消防、用电等安全技术标准。集中充电场所设置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设置单独的防火分区和警示标识,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鼓励住宅区安装智能管控系统等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的设施。禁止在住宅建筑的公共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厅停放电动...
重要提醒: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停放和充电
3.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中要求: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4.《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要求: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等部位停放、充电。
事关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保定发布紧急通知
近期,各地火灾事故频发,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上楼”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深刻吸取其他地市发生的事故教训,杜绝因电动车在室内及楼道内充电和存放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立即开展检查指导工作,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抓好落实;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
电动车进楼道充电!如何整改?丨民情直通车
电动车进楼道充电!如何整改?丨民情直通车前阵子,闵行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报道了七宝镇宝隆新村的46号楼栋里,有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的现象(前情回顾:居民楼内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危险!丨民情直通车)(www.e993.com)2024年7月27日。据了解,七宝镇相关部门已经采取行动,进行整改。记者今天来到该小区46号楼栋回访时看到,原来在外侧的防盗门已经内...
邯郸广平县发布关于禁止楼道堆放杂物及停放电动车的紧急提示
禁止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严禁在住宅楼内的公共区域乱扔烟头拒绝在阳台、天井堆放杂物更不要堆放易燃可燃物拒绝安装防盗窗如确需安装,请选择在防盗窗上留一个“紧急逃生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属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柳州各家物业,事关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这些情况一律禁止!
住宅楼道内禁止储存易燃、可燃物、易引发火灾物品;禁止在建筑内的首层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存放杂物、大件家具等。禁止用电梯运载电动车,严禁电动车及电动车蓄电池进楼入户充电。二、对物业企业没有能力解决的问题,落实定期上报制度。
碧桂园服务规范安全管理,为电梯加装“电动车隔离器”
法规依据1、《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要求: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等部位停放、充电。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第18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
关于集中开展楼道堆放杂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治理的公告
一、禁止电动自行车(含可拆卸电瓶)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