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苏勇:新时代农民资格认定法律问题之探讨
综上所述,学术界对新中国建立前的农民定位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对新中国建立后土改时期的农民定位为:“自耕农”;对农业合作化时期及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民定位为:“社员”;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法律界对农民定位为:“户籍登记在农村村民小组的农业人口”,因此,又称为村民。对新时代农民资格的法律定...
山西吕梁法学研究系列丛书之《吕梁——土改法律制度研究》出版
晋绥边区政府先后制定、颁布和实施了《晋绥边区减租交租条例》《晋西北保障人民权利暂行条例》《晋西北征收抗日救国公粮条例》《奖励垦荒办法》《晋绥边区修正公粮征收条例》《晋绥边区农业生产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边区土地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保障了晋绥边区土地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土地改革斗争消灭了旧社会封...
新中国首部法律《婚姻法》颁布后,这一时期,湖南处理包办婚姻2.3万...
《婚姻法》的颁行,为饱受封建婚姻制度摧残的广大妇女提供了法律武器,是新社会建立平等、文明、和谐家庭的法律保障。在几千年的中国历史中,它第一次从法律上确立了女性在家庭乃至社会中具有与男性完全平等的地位。从此以后,买卖妇女、包办婚姻、招童养媳、纳妾多妻等丑陋现象为法律所不容。《婚姻法》实施后,效果...
简述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法律变革的几个关键节点
1950年5月1日,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成为民事审判的重要法律依据。1952年9月前后开始的“司改运动”,主要目的是废除旧的司法体制,统一思想,从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实行社会主义司法体制。1954年9月,《人民法院组织法》颁布,首次确立了审判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已经组织形式。在审判程序上实行人民...
《经国之本: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百年探索》
1982年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以国家根本大法对“一国两制”构思作出规定,也为国家在香港、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提供了直接的宪法依据。[参见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专家谈新一轮土改:法律难执行立法需反省
专家谈新一轮土改:法律难执行立法需反省9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到安徽农村考察(www.e993.com)2024年10月25日。这是胡锦涛在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村民关友江家院子里同村民们亲切交谈,共商农村改革发展大计。新华社记者鞠鹏摄64岁年龄的严金昌是当年小岗村“大包干”带头人之一。他现在负责村北的特种猪养殖基地,已经...
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的法治历程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50年6月30日起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施行到1987年1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法律进行清理情况和意见报告的决定》时失效。它是全国新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的法律依据,共四十条,第一条规定的立法...
邓小平同志的法律素养
原来解放区的富农在土改完成后合于上述条件满三者,亦可改变原成分。土改是1950年开始的,到1954年宪法公布时,原来的地主富农分子已大体可以改变为劳动者成分。因此,邓小平建议把“‘全体人民’改写为‘全体公民’”也是有现实依据的。遗憾的是,由于后来阶级斗争扩大化思维的增长,地主富农没有如期“摘帽”。
一个公民草拟的"法律":上千名人大代表签名支持
村里一位老人激动万分地对熊伟说:“这是我们董滩村的第二次土改!”“你想想看,数千人来选一个村委会,而这个村委会在很大程度上又能改变这些农民的命运!”熊伟说。他开始觉得“这个事情挺有价值的”,“农民的政治参与热情感染了我。”从那时起,熊伟有意识地开始学习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研究村委会选举。
土地法律修改或借鉴自贸区做法
陈锡文透露,对于土改中的法律修改工作,国家可能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一是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法建议,二是借鉴上海自贸区的做法,在一定时期内不实行某些法律,根据结果最终决定如何修改,三是在局部地区突破个别法律法规的限制进行试点。“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清理土地改革会涉及的法律法规,根据这个确定试点的范围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