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减资下的责任追踪:股东能否被直接追加为被执行人?
法院认为: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应予支持。根据《中华人...
新公司法实施后,可以直接在执行程序中追加未实缴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因此,即便新公司法实施后,债权人想要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仍需要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追加变更规定》”)中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的六种情形,否则会更容易产生不被支持的法律风险。同样的,执行程序中也不能直接追加继受股东未被执行人。公司债权人向继受股东...
...无财产可清偿,“原股东”与“新股东”是否都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
债权人可申请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第六条规定:“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
公司无财产可清偿,能否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法官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公司法》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应当适用新《公司法》五十四条之规定。本案中,李东虽提出乙公司尚有对外债权未收回,但因该债权尚未到位,不能直接清偿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故甲公司有权申请追加股东李东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向李东主张其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乙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的补充赔偿...
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能否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被执行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该原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最新判例:非破产、解散的,未届出资期股东可被追加为执行人吗?
后因公司未按期履行债务,李某以公司为被执行人向北京西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财产调查,未发现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北京西城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书(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而后,李某向北京西城法院提出申请,申请追加某文化公司的股东张某为被执行人,承担公司对李某某所负债务。
这个案件,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之后为何又做到了“全身而退”
因此,根据相关公司法司法解释,以及最高法关于变更、追加当事人的规定,假设公司欠债,最终无法还钱,法律允许债权人直接追加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只要该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的情况即可——也即,可以加速股东的出资期限,无需等待股东的认缴出资期限届满。但是,现实中,很多公司管理并不规范,很多股东其实已经实际...
重拳惩治!最高法发布打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典型民事案例
人民法院发现公司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制度、通过虚假出资逃废债的,既应惩治股东虚假诉讼行为,又应依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救济公司债权人的权益。陈某、甘某诉甲公司等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中,股东陈某因未缴足出资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明知其未缴足出资的情况下仍然提起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并通过循环转账捏造已...
新公司法背景下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的问题与应对
在公司法领域,具备一定条件的股东应当依法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或者补充赔偿责任。债权人依据同样的法律事实,主张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可能因不符合《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规定的情形而无法得到支持。该类情形主要包括:1.瑕疵出资的受让股东承担责任问题。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
突然!福建一公司人去楼空!大股东竟是89岁老太太……
??作为公司的原股东,小石、小徐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且在与阿华等人发生债务纠纷后,以0元价格转让股权,明显存在转让股权以逃废出资义务的恶意,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法院判决追加现股东老傅和老石前股东小石和小徐为公司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各自未出资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