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课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情形下业主的容忍义务
加装电梯经过本幢房屋相关业主表决同意,业主系依据合法有效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开工备案通知单进行施工,他人实施阻碍加装电梯的行为,侵犯了业主合法权益,业主有权要求其停止阻碍行为。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2.经民主决策以合理方式在老旧小区加...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一楼没反对,隔壁栋的业主却跳出来了
其次,某小区建成时间较早,未安装电梯,B栋业主为方便出行、提高居住质量而增设电梯具有合理性、正当性。最后,B栋增设电梯并未影响A栋业主的日常通行,就医疗救援、大件物品搬运而言,影响距离也极短。张先生等5人作为相邻关系人,对此所负的容忍义务并未超出合理限度,其排除妨害请求权的行使应受到限制。因此,驳回张...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情形下业主的容忍义务
3.业主对加装电梯的表决、审批符合法律规定且不会对其他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权利造成损害,其他业主不得阻挠小区加装电梯的施工——向某等诉邓某等排除妨害纠纷案案例要旨:业主对加装电梯的表决、审批符合法律规定,且从预加装电梯的施工位置以及各业主的房屋位置等现场情况来看,电梯的加装不会对其他业主对建筑物...
南充两业主阻挠单元楼加装电梯被起诉 法院判决:立即停止阻碍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的规定,涉案住宅增设电梯,将对大多数业主特别是老人、小孩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底层业主应当本着友睦邻里、互让互谅的原则对待增设电梯工程。如对底层业主的房屋采光、通风等产生影响,...
破解电梯加装难题须“寻找最大公约数”
解决这些纠纷,我国民法典及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对加装电梯均有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由于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是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
最高人民法院 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认为,某号楼加装电梯经过本幢房屋相关业主表决同意,徐某等业主系依据合法有效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开工备案通知单进行施工,范某实施阻碍加装电梯的行为,侵犯了徐某等合法权益(www.e993.com)2024年10月12日。根据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关系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案涉住宅增设电梯,...
事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最高法院、住建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裁判结果: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认为,某号楼加装电梯经过本幢房屋相关业主表决同意,徐某等业主系依据合法有效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开工备案通知单进行施工,范某实施阻碍加装电梯的行为,侵犯了徐某等合法权益。根据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关系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案涉住宅...
就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一是关于加装电梯的规则。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是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根据民法典第278条规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加装电梯项目必...
最新消息!事关加装电梯补贴!
在两栋相邻的住宅楼之间加装一部“共享电梯”,通过两个连廊连通两侧,同时电梯采用双开门,方便两侧住户共用。●平层入户模式电梯直接停靠在楼层的公共走廊或住户门前,通过连廊或室内通道与住户的居住空间相连,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居民上下楼的步行距离,实现无障碍通行。
加装电梯已获批,施工时却遭到阻挠?反对方:影响采光和通风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这是业主对《细则》解读错误。加装业主:可更换更小型号的电梯1层业主要求电梯门与墙面的距离为1.8米,相当于建成后的电梯,连廊长度为1.8米,与规划设计中“连廊长度1.5米”相差0.3米。随后,调解小组咨询了电梯公司。其他梯位反对业主:影响采光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