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以抵账方式进行的房屋交易,可认定为买受人已实际支付了...
裁判摘要1、以抵账方式进行的房屋交易中,可以认定买受人已经向出卖人给付房屋全部购房款。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
一般买受人不得对抗抵押权人执行|十分钟说案例
①一般不动产买受人主张其购买了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除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的4个具体条件即书面买卖合同、合法占有、支付全款、非因自身原因未办过户外,还须在权利性质上可以排除法院强制执行。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于其他债...
合同约定“先票后款”,买受人能否以此为由拒绝付款?
但根据被告与第三人混凝土公司签订的合同第四条第5款约定,第三人混凝土公司直至2022年2月才向被告开具25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待付款金额(货款金额)827475元不一致,被告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江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南宁预...
【逢四说法】合同约定“先票后款”买受人能否以此为由拒绝付款?
但根据被告与第三人混凝土公司签订的合同第四条第5款约定,第三人混凝土公司直至2022年2月才向被告开具25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待付款金额(货款金额)827475元不一致,被告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无须承担违约责任。02法院判决江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南...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 类案裁判方法
审理此类案件时,应以《民法典》合同编及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作为主要法律依据,对合同性质、效力、履行、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等争议问题进行认定,对承揽合同中有关工作成果质量标准、交付、验收及质量异议期限等内容进行具体审查,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一)承揽合同与其他合同的辨析...
全国法院:民商事案件违约责任纠纷的110个参考案例(一)
2.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期间出卖人为房屋设定新抵押且不能涤除的违约责任认定(www.e993.com)2024年11月5日。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期间,出卖人为房屋设定了新的抵押,且于抵押到期后明确表示不予涤除,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此导致合同解除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主张房屋差价损失等违约损失赔偿。
...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
商品房陷阱77:房屋存在重大质量瑕疵的,不符合商品房交付条件
综上,上诉人主张不应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上诉理由,具有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原审判令上诉人承担逾期交房责任,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依法予以纠正。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赔偿空置损失的诉请,与法不悖,但起算时间缺乏依据,本院予以部分支持。原审诉讼费计算有误,本院予以纠正。 (六)二审定案结论 上海...
聚焦“一房二卖”、逾期办理产权证等问题,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
合同约定:出卖人承诺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将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交付买受人,逾期不能交付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一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张某依约支付了购房款336757元,某房开公司于2016年8月1日交付房屋,但一直未办理产权登记。2018年12月25日...
法答网精选答问系列:执行异议之诉中商品房消费者物权期待权保护...
二、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商品房提出异议应予支持的情形符合如下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1)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署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2)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3)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