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电动车因涉嫌超标被拖走,领车时却因无法提供购车发票被拒
第一、车辆发票问题:冯大哥承认自己无法提供购车发票,但他强调,自己每天都在骑这辆车,长期以来,车辆的所有权应该不言自明。冯大哥认为,交警在他无法提供发票的情况下,便直接怀疑车辆系盗抢,实在是毫无根据。第二、交警操作矛盾:冯大哥指出,交警一方面不承认自己是车辆的所有人,另一方面又将车辆强制措施凭证寄送给...
电动自行车超标电池售卖乱象:线下门店称可订购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中也提到,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以下行为:“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改装行为。禁止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兴庆法院提醒:“超标电动自行车”涉及法律风险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80%至90%的赔偿责任。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通常的责任比例为70%。本案中法院结合案情与法律规定酌情认定被告承担80%的过错比例,可见“超标电动自行车”一旦被定性为机动车,侵权人可...
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超标电动车应当被归类为机动车,并需要遵守机动车的所有交通规则。这意味着驾驶超标电动车的人需要持有相应的驾驶证,车辆也需要进行注册登记,并购买交强险。为了更清晰地理解这一分类,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表格,列出了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车的主要区别: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超标电动车在速...
不是吓唬你!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可以拘留,你知道其中的法律依据?
超标车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指最高设计时速、整车质量(含电池)、电机功率、外形尺寸等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指的是2.1条)国家标准,又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由电力装置驱动的两轮车辆(指的是2.2条和2.3条)。简单来说,超标车既不是非机动车,又未列入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电动两轮车,是处于灰色...
「微案例」河南高院明确规定: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的情况下,不应...
陕西法帮网sxfabang关注微信号每天收听我们的消息陕西法帮网为您推送各种法律知识 前言: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发布《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中疑难问题的解答》,对于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的情况下,应否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问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在《解答》中明确:...
4月15日起,江苏超标电动车还能骑吗?答案来了,各地新规一起看
5、从车辆合格证看,符合国标车规定的车辆有正规的车辆合格证;6、从车辆配置上看,比如刹车、灯光、反光镜、车体大小都能分辨,这也是区别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的主要依据。不同型号电动车牌照和驾照要求如下:A、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的是绿牌,不需要考驾照,但需要购买交强险...
2024年4月15日起,连云港超标电动车迎新规,过渡期结束禁止上路
电动车严格管理,以后为了方便人们出行,对原来不符合国标标准的电动车设置了过渡期,在过渡期结束以后,车辆是不得上路行驶的。目前江苏连云港已经明确,从2024年4月15日起,红色牌照的超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违规上路就会受到交警的处罚,让我们提前来了解一下相关的信息。
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相关法律问题及政策
答:根据《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临时通行标志仅属于“临标车”过渡管理期内的一种临时上道路行驶资格,其与制式号牌(机动车、非机动车号牌)的法律效力不同。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过渡管理期届满后此类车辆将依法取消上路权,按照《九江市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淘汰工作实施...
“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法律风险“警示录”
“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最高设计时速、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主要技术性能参数,不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要求的电动两轮车。近年来,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胜枚举,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五花八门。不久前,银川市发布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