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除名制度与股权回购制度的比较
股东除名制度中的股权转让是有强制性的,被除名股东没有转不转让的自由,只有必须转让的义务;而股权回购制度中,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一旦股东提出请求,公司不得不收购,因此对于公司来讲,股权回购是法律给公司设定的强制性义务。(3)股东除名与股权回购的结果都是...
法律桥: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动态(2024年9月/总第79期)
同日,各方签署《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2.1当标的公司未能于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并上市或未来三年投资方未能以协议约定的条件退出标的公司,则投资方享有一项强制回购权:有权要求创始团队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投资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2.5当满足行使强制回购权的条件时,投资方可以行使该项权利亦可...
嘉商拾话第9期——做小股东,新公司法给您满满安全感
一旦发现股东会决议存在程序性瑕疵,股东应及时在法定期限内采取法律行动,提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诉讼;3.关注“董监高”履职情况:在“董监高”未履职尽责、侵犯公司权益的情况下,依法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自身权益。—03—小股东可以通过主动转让股权、行使法定回购请求权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地退出公司。在此过程中,...
【法答精选】“对赌协议”中股权回购权性质及其行权期限如何认定?
就股权估值调整协议中投资方有权请求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的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确立的合同解释规则,对该约定除按照协议所使用的词句理解外,还要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来理解。从双方约定的目的看,实际上是在符合(未上市或利润未达标)条件时投资方既可以请求对方回购...
新公司法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规则创新及裁判展望
3.简易合并中子公司股东的回购请求权。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引入了简易合并规则,母子公司合并及小规模合并时,无需经过股东会决议而由董事会决议即可,大大简化了合并程序、提升了合并效率。该条同时新创母子公司合并情形下的子公司股东的回购请求权规则,与第八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共同构成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规则体系。
新《公司法》解读 | ??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首先,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对特定的决议事项投反对票,如果投的是赞成票,事后反悔而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是不允许的(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其次,股东必须向公司明确作出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意思表示。最后,股东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回购请求权,即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需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
新《公司法》之异议股东回购权有哪些规定?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又称异议股东评估权或股份收买请求权,是指在股东会经多数投票决定通过公司重大事项决议时,持异议的中小股东有权要求对其持有的股权进行评估,并由公司以合理价格进行回购的权利,旨在公司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赋予异议股东在获得合理补偿后退出的权利。
新《公司法》下股东权益之利润分配请求权
二是请求利润分配应具有股东身份。利润分配请求权与股东身份是不可分割的,且此处的股东身份一般指的是显名股东。显名股东可直接请求公司分配利润,而隐名股东虽然依法享有获得投资收益的权利,但其在显名之前只能基于股权代持协议的相关约定向显名股东主张该等权利,无权直接向公司主张。若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公司签订三方...
新《公司法》丨股东权利的保障体系——股东请求回购权(上篇)
①公司盈利应分利润,但连续五年不分配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营业届满或章程约定解散条件满足时,股东会以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继续存续的。2、新增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情形——控股股东滥用股权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即可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
「重磅」最高法院:PE对赌协议股权回购有效期六个月
就股权估值调整协议中投资方有权请求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的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确立的合同解释规则,对该约定除按照协议所使用的词句理解外,还要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来理解。从双方约定的目的看,实际上是在符合(未上市或利润未达标)条件时投资方既可以请求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