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鼠疫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进一步发挥国家级鼠疫防控专家委员会作用,疫源地省份可参照建立省级专家委员会,并设立首席专家,定期召开专家会议,开展形势分析研判和科研交流,提升疫情监测分析与研判能力,为防控策略调整提供科学依据。(五)完善鼠疫防控法规和技术规范。系统梳理现行鼠疫防控标准、预案、方案等各类指导性技术规范,科学评估现行措施的作用及...
巾帼大学习|重温《民法典》77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13.征用事由中增加"疫情防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
【普法宣传】来,一起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疫区|染疫|突发事件...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供应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第七十二条规定:“铁路、交通、民用...
最高法院出台诉前保全新规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十)用于防控、应急、救援等承担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任务的财产;(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第十六条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采取对被申请人生活、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由人民法院指定被申请人保管的生活、生产经营性财产,如果...
突发!最高法发布《诉前保全案件工作意见》本月施行!11类财产不得...
(十)用于防控、应急、救援等承担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任务的财产;(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第十六条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采取对被申请人生活、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
南京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及疫情防控...
2022年10月16日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www.e993.com)2024年10月13日。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15日。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另行公告。关于南京市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本年度司法部公告和南京市司法局公告执行。二、疫情防控要求√NO.1...
疫情防控中15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11.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会有什么后果?
【疫情防控】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将承担法律后果!
随后,上述8人被移交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了相应处罚。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以下19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一定要了解!↓↓↓来源:青海政法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若有来源...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常见法律问题指引》系列解读(二)
法律责任出入有关公共场所、单位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身份登记、佩戴口罩、不配合有关单位防疫检查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
疫情防控期间常见法律问题指引(三)
当前疫情防控处于最关键的阶段,建议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主动配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以及“12348上海法网”网站、App和微信小程序咨询,有专业人员24小时在线提供法律咨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