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真实民间借贷纠纷,背负虚假诉讼罪名!
据法院的判决书显示,综上,刘贤平与张俊、刘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借贷法律关系,足以认定本案两被告人互通信息,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诉等手段,“制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属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这里,需要谨慎和考量的是,这两个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这种...
企业家喊冤案例之五:因无法归还公司的民间借贷而被判诈骗罪
虽然陈彤向高洪借款大部分并未直接转入彤海公司账户或者替彤海公司支付债务,但从一审庭审中提交的陈彤和陈文的银行流水明细中可以证实,之前的高息民间借款均是因彤海公司生产经营所借,陈彤将向高洪的借款支付给高息借款的债权人,本质上是替彤海公司偿还债务,故陈彤的行为属于履行职务行为。综上,结合高洪曾于2019年3...
8%利息从银行借款,转借收24%……合同无效!民间借贷警惕护好“钱袋...
约七成的再审审查案件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中的一项或多项申请再审。2019年以来,北京高院裁定再审的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案件共计110件。其中依当事人...
民间借贷纠纷存六大风险因素,北京高院发出防范提示
案例一: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其他债务的并提供证据证明的,原告应就借贷关系成立进一步举证——再审申请人李某与被申请人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基本案情2018年,李某向宋某分十几笔陆续转账共计53000元。后李某至法院起诉宋某要求偿还借款53000元。被告宋某主张上述转账并非借款,...
超八成涉案款项大于10万元 民间借贷如何护好“钱袋子”?
的事由申请再审,这与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的证据意识比较薄弱直接相关。”孙玲玲表示,在具体民间借贷行为发生过程中缺乏固定、留存证据的意识和能力,在发生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部分当事人不能提供书面借款合同、借条、借据,仅凭金融机构转账凭证提起诉讼等,因此,双方容易对款项性质、是否实际出借及出借或还款的具体金额...
老赖、债台高筑或资不抵债等情况下依然大额举债,是否可以认定刑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中提到:“社会上不断出现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www.e993.com)2024年10月26日。”可见,借贷式诈骗容易伪装成普通民间借贷...
最高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指引(一)
(8)其他当事人恶意串通的虚假诉讼行为。6、单方欺骗型虚假诉讼的主要情形:(1)恶意利用证据,虚构法律关系提起诉讼;(2)起诉时隐瞒存在已针对同一事项的生效裁判或者相关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等事实;(3)隐瞒债务已经清偿的事实,起诉要求他人履行债务;(4)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他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
黑龙江安达市法院对虚假诉讼网络举报仍装聋作哑
一、申诉人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申诉人在2019年3月4日向安达市公安局控告李福文虚假诉讼,公安局受理调查后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诉人又向安达市法院和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安达市人民法院2023年4月份进行案件评查,告知申诉人不予提起再审。在法院调取的公安机关侦查卷宗中,申诉人看到了公安机关李福文虚假诉讼案...
中国法院网网上直播
民事诉讼中,证据是认定事实的基本依据,当事人应提高证据意识,在发生借贷行为时最好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条,形成书面借款凭证。如未能签订书面合同,也应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对款项性质予以明确,避免发生纠纷时承担不必要的诉讼风险。[10:28:11][杨艳]:案例2系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典型...
关于再审受理与审查的55个裁判观点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四)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据此,由于原判决、裁定被撤销,审判程序重新开始,当事人依法可以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提交新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追加当事人,适用一审程序的相关规定确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再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