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微信上发表不当言论构成名誉侵权的认定
1.侵权人在微信群中发布的名誉权人贪污、请客吃饭不让查账等未经证实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行为,其请求停止侵权,在微信群中赔礼道歉,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宋某乙诉宋某甲、马某名誉权纠纷案案例要旨:侵权人在微信群中发布的名誉权人贪污、请客吃饭不让查账等未经证实的言论,对其名誉进行贬损,致使个人名誉受损...
作为证据提交的照片,侵犯名誉权吗?法院:未侵犯名誉权
被告汤女士辩称,其没有实施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更没有造成侵权后果,案涉的三张照片,的确来源于婚姻存续期间原告所实施的不忠诚行为。汤女士认为,自己是将照片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这是诉讼过程中的正常行为,且离婚案件是不公开审理,自己也未向他人提供过这些照片。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
...民法典|到法院打官司败诉了 是否侵犯对方名誉权?法院:不构成侵权
民事诉讼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诉讼中,一方基于自身的认识和证据,向法院提出具体诉讼请求,败诉后是否侵犯对方名誉权,又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近日,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权责任纠纷,认定原告无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柳州某公司与四川某公司签署...
女子用出轨照片作证据反被诉侵犯名誉权,律师讲解大众认识误区
首先,侵犯他人名誉权,该损害行为至少应被第三人所知晓,主要包括侮辱、诽谤、诋毁等;第二,损害结果应是侵权行为导致不特定主体对被侵权人评价降低;第三,“社会评价降低”应由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所导致,两者之间具备因果关系;最后,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冯斐表示,关于名誉权,大众的认识...
“名誉感”受损就是“名誉权”受侵犯?
李某未经调查核实而发表的部分言论虽有不妥之处,但当时办公室仅有少数公司同事在场,且在李某发表相关言论后,张某当场进行了反驳,及时制止了李某的言论,李某的个人言论影响范围有限,张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李某的行为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的法律后果,故其主张李某侵犯其名誉权并要求李某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不足,不应...
【法官说法】网络维权?名誉侵权?看法官如何认定
从后果上看,侵害名誉权需要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而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而不是受害人主观感受(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本案中,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自身的权益受到符合社会一般经验和智识水平...
网络社交平台言论侵害名誉权的司法审查要点
内容服务提供者是自身主动向用户提供信息、商品等内容服务,应对其编辑、发布、修改的言论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是否侵犯被评方名誉权应依据一般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进行认定。技术服务提供者则是向用户提供接入、存储、搜索、链接等技术服务,一般不单独承担名誉权侵权责任,应以网络言论是否侵犯被评方名誉权为前提,当...
因劳资纠纷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被起诉,法院:侵犯名誉权
此外,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行使公司内部的管理职权时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在缺乏充分证据支持时不应将足以损害员工名誉的内容在一定范围内广而告之,不然将使他人误认为员工实施了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并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导致对方社会评价的降低。最终,法院认定科技公司侵害了小王的名誉权,判决其向小王书面致歉并赔偿...
钟楼法院召开名誉权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名誉权纠纷案件中,突出特点为涉及网络侵权的占比较高,在本院受理的53件名誉权纠纷案件中涉及网络侵权的有34件,占比高达64%,且涉及的网络平台种类繁多,如微信群、微信朋友圈、抖音、今日头条、小红书、化龙巷网站等。同时,网络名誉侵权案件具有证据固定难、侵权主体复杂隐蔽等特点。
业主舆论监督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司法审查要点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三、《民法典》人格权编关于认定名誉侵权可以参照适用的相关规定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