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偷录”的录音要可以作为证据吗?需要注意哪几点?
一、只要是偷录就不可以,系不合法行为(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法复(1995)2号: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现使用。
员工偷录的录音能作为证据使用吗?|公司法研
A公司称甲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形下私自录音,该行为违法,故该录音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最终仲裁支持了甲的请求,A公司需支付甲136000元的赔偿金。A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认为:甲提供的录音证据系在公开合理的场合进行,取得方式合法;录音内容真实、完整、连贯;能够反映甲乙的真实声音和内容;该谈话是乙的...
偷录他人微信聊天记录形成的证据,法院会采纳吗?
综上,该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小林未尽到其主张事实相应的举证责任,法院遂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以案说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允许以发现真实为名行严重侵害民事权利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
偷录他人微信聊天记录构成非法证据(以案说法)
小刘等三名员工表示,涉案聊天群并非工作群,小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查看离线状态下的私人微信聊天记录,侵犯小刘的隐私权,证据不具备合法性。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小林取证过程中,在明知微信聊天记录可能存在隐私信息的情况下,未经允许翻看小刘个人微信账户中聊天记录的行为,构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该证据不能...
领导偷录聊天记录当证据起诉后被驳回 律师:取证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而员工辩称,自己的隐私权被侵犯,该证据不具备合法性。经审理后法院认为,高管在取得涉案证据过程中,严重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该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遂驳回了其诉讼请求。那么,在日常的纠纷案件中,偷录他人微信聊天记录形成的诉讼证据,法院能采纳吗?以及遭遇此类情况,当事人又该如何利用录屏、截图来...
偷偷录音录到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能被法院采纳吗?
法院不能作出与录音录像反映的客观事实相反的认定;马某1的偷录行为与董某转移财产、虚构债务的行为均是违法行为,但两者相较,马某1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较轻,结合其他证据,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法院对马某1的证据采信(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笔者认为,本案的法官在判决书中的说理部分,对于当事人窃听、偷拍证据采纳的原因进行...
【小案大道理】偷录他人微信聊天记录形成的证据,法院会采纳吗?
小刘等三名员工辩称,小林提交的证据为离线状态下微信界面的录屏,其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在公司电脑上查看离线状态下的私人微信聊天记录,侵犯小刘的隐私权,证据不具备合法性。涉案聊天群并非工作群,而是由小刘等三名员工所创建的私下吐槽群,并未公然对小林进行辱骂,只是私下调侃,聊天内容多为对公司制度、管理不合理...
员工私下吐槽领导被偷录起诉 法院认定证据非法驳回诉求
法院:当事公司领导偷录员工微信群信息侵犯员工隐私权,证据不具备合法性几名员工在微信群私下吐槽领导,被领导发现并偷录,引发名誉权侵权纠纷。偷录他人微信聊天记录形成的诉讼证据,法院能采纳吗?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了一起上述相关案件,最终判定当事公司领导偷录员工微信群信息侵犯了员工隐私权,证据不具...
学法时习之|偷录他人微信聊天记录形成的证据,法院会采纳吗?
综上,该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小林未尽到其主张事实相应的举证责任,法院遂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以案说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允许以发现真实为名行严重侵害民事权利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
偷录、偷拍的音像资料能否成为“呈堂证供”?
对于偷录、偷拍“证据”的合法性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因此,对于偷录、偷拍而来的视听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