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接受捐赠须出具收据
国家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接受捐赠须出具收据中新网3月3日电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日前发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给捐赠者出具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据或本场所统一印制编号的收据,加盖本场所印章。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日前签...
接受医疗设备“捐赠”后定向采购相关服务如何定性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与捐赠的企业签署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设备的数量、价值、用途等;医疗机构接受捐赠要履行正规的财务手续,向捐赠的企业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如实记入财务账等。相关捐赠手续是否完备是实践中...
以案明纪释法丨接受医疗设备“捐赠”后定向采购相关服务如何定性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与捐赠的企业签署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设备的数量、价值、用途等;医疗机构接受捐赠要履行正规的财务手续,向捐赠的企业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如实记入财务账等。相关捐赠手续是否完备是实践中...
...社会团体的会员单位想给社团一笔无偿捐款,可以开具会费收据吗?
答: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合法收入的来源,按照国家票据管理规定依法开具相应的票据,主要有会费收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和税务发票等。其中,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的会费,可以到财政部门依法申领会费收据,会费收据只能用于会费收入的开具,不能用于其他收入的开具。无偿捐款不属于会费收入,显然是不能开具会费收据的。转自“中国社会...
关于加强市级社会团体票据管理的通知
(一)市级社会团体发生暂收、代收、分摊费用和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使用“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社会团体)”。(二)市级社会团体取得会费收入时,使用“江苏省社会团体会费收据”。(三)纳入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市级社会团体以政府名义接受捐赠财物时,使用“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未...
常用政策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十六条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第十七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将受赠财产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对于接受的救助灾害的捐赠财产,应当及时用于救助活动。基金会每年用于资助公益事业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社会团体的会员单位想给社团一笔无偿捐款,可以开具会费收据吗?
答: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合法收入的来源,按照国家票据管理规定依法开具相应的票据,主要有会费收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和税务发票等。其中,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的会费,可以到财政部门依法申领会费收据,会费收据只能用于会费收入的开具,不能用于其他收入的开具。无偿捐款不属于会费收入,显然是不能开具会费收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华侨向境内捐赠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可以协助办理有关入境手续,为捐赠人实施捐赠项目提供帮助。第三章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第十六条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第十七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将受赠财产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对于接受的救助...
关于印发《金华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1.捐赠收入:是指社会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接受捐赠取得的财产应当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号)等法律法规执行,募得捐赠财产全部收支应当纳入慈善组织账户,由慈善组织统一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2.会费收入:是指社会团体根据...
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发布,事关所有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1.受赠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接受捐赠。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2.受赠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捐赠制度和流程,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3.受赠医疗机构应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