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活动】企业全生命周期税务与资本交易税务疑难问题实务
2022年9月27日 - 网易
G投资公司:双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签署了“对赌协议”,在未到达约定的期限及条件之前,合同属于未履行完毕的状态,极有可能需要回购股权或赔偿差价,看似是股权转让所得,实际上是企业的一种变相负债,不应该就该笔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次沟通:监管部门: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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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投资公司:双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签署了“对赌协议”,在未到达约定的期限及条件之前,合同属于未履行完毕的状态,极有可能需要回购股权或赔偿差价,看似是股权转让所得,实际上是企业的一种变相负债,不应该就该笔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次沟通:监管部门: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