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如何认定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为:受让人须为善意;受让人须已支付合理对价;受让人实际占有该财产;客体物为动产或不动产。如何认定...
巾帼普法 ||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如何认定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为:受让人须为善意;受让人须已支付合理对价;受让人实际占有该财产;客体物为动产或不动产。如何认定...
【以案释法】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如何认定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为:受让人须为善意;受让人须已支付合理对价;受让人实际占有该财产;客体物为动产或不动产。如何认定...
【微普法】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如何认定和处理?
因此,购房人欲购买此类房产时应当注意审查房屋的权属情况。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要求卖方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名并出示结婚证;其中一方若因故无法到场的,也应出具合法有效的书面授权手续,以有效规避由此引发的交易风险。什么是善意取得?什么是合理对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2024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夫妻财产制度
第26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27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以题悉法张甲和王乙于2021年4月25日结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好书·新书 丨《民法典与日常生活·家庭篇》:全方位勾画家庭生活...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9.婚前承租、婚后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共同所有吗?——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10.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属于共同所有吗?——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11.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属于共同所有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方有证据证明双方意思表示虚假,请求确认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及债务处理条款无效,并主张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夫妻一方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及债务处理条款存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方有证据证明双方意思表示虚假,请求确认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及债务处理条款无效,并主张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夫妻一方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及债务处理条款存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
最高检发布第二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基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本案检察机关对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侵犯配偶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依法监督,要求第三者返还全部赠与财产,既保护了夫妻关系中无过错方及婚内子女合法权益,又促使省级检法两院对该类案件达成司法共识,统一厘清法律适用标准。(二)检察机关...
——江苏南通中院能动司法实质化解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人民法院依法裁判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实现“解决好居民住房问题”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江苏省南通市两级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厚植司法为民情怀,着力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和谐与社会稳定。近期,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梳理了一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对夫妻共同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