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类案裁判规则(五)
例如,在一个3口之家中,妻子因病去世,妻子生前分到的承包地应当由丈夫和孩子继续承包,妻子的父母不能要求继承,因为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只是在分配土地时按照人口计算土地的数量。只有在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下,才存在是否允许继承的问题。本文转载自“类案同判规则”,如侵删。关于因承包人...
农民城里落户后,“后顾之忧”来了,老家房子和地咋办?别被坑!
第二,需要获得当地农民的许可。虽然户口迁出,原来的宅基地也被村集体收回了,如果当地的村民没有反对意见,也是能够回到农村继续建房的。第三,就是返乡人员和下乡人员,符合一定的政策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情况下,例如当地正在鼓励发展的产业,像是农家乐等,就可以在农村建房。
如何确权农村房子?这种确权方式对农村土地管理和农民权益有何影响?
首先,确权的第一步是进行房屋的调查和登记。这一步骤通常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他们会派遣专业人员对农村房屋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房屋的实际状况、面积以及所有权归属。这一过程中,农民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土地使用证、房屋建设许可证等,以证明其对房屋的所有权。接下来,经过调查和核实后,相关部门会进行房屋...
以案释法 - 法治陕西网
行政复议机构分别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调查了解,仔细审查房屋登记信息底档、《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产权置换协议》和《货币补偿协议》等证据材料,对于记载面积不一致的问题,经多方查证仍无法确定房屋的真实面积,且由于被征收房屋已灭失,不能重新组织测量,无法证实申请人所持《私有房屋所有权证》载明面积的真实性,导致...
什么是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永久基本农田被占用后应该怎样补划?如何...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因此,农民进城落户后,不影响其原来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刑法规定的土地犯罪主要有哪些?一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
【媒体解读】《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
4.符合确权登记的农村住宅,建房面积超过“一户一宅”建房标准的,按照标准规定的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过部分在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注明不作为权属面积登记(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5.存量宅基地房屋的建房面积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依据辖区历史施行政策确定。2015年7月15日后建成的农村住宅,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农村没地的人注意了!今年开始整省试点,延包后土地怎么调整?
2、因消亡户被收回的承包地在农村,的确有一些村民因为家里没有子女,在其死亡之后,土地也没人耕种使用。比如说;农村的五保户,这种无儿无女的农户,在其死亡后也属于消亡户,如果按照规定是要将承包地收回重新发包的,而一些地方在延包试点的过程中会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户。总之,在我国启动试点的同时,现在...
征地公告发布90日内支付补偿费《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5...
《办法》规定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安置的,要优先在村民所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选址,并由政府统一组织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规费,减轻被征地农民负担;采取提供安置房安置的,应当先安置后搬迁;无法做到先安置后搬迁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自被征地农户腾退房屋之日起3年内将安置房屋分配到...
“定心丸”来了!《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权威解读
明确征地补偿费用的归属和分配办法。《办法》对征地补偿费用的归属和分配作出详细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被征收的土地已经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归被征地农户所有。要求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以及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费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等研究制定具体分配方...
土地二轮延包试点,农民和基层干部关心什么?
这个村很特殊,全镇只有试点的村民小组有机动地,当地大部分村庄都没有机动地。该村民小组有机动地120亩,试点时给无地和少地人口分了60亩,剩余的机动地计划以后分配给新增人口。这部分土地是河道地,不是承包地,无法确权给农户。分到土地的农民只能耕种,无法获得承包经营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