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男子以借贷为由索要恋爱期间赠与钱款,被法院驳回
庭审中,张丽辩称,房屋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并非与李伟以结婚为目的的共同购房。现涉案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除非李伟有证据证明,其与张丽之间对于涉案房屋的权属有明确约定,否则涉案房屋仍为自己个人单独所有。并且李伟曾在微信上明确表示将对涉案车辆的出资赠与张丽,故李伟要求分割涉案车辆不应予以支持。...
恋爱的金钱纠葛:借款、赠与傻傻分不清?
情侣间赠与的认定一般赠与:对于合理范围内较小金额的赠与,在不能证明是为结婚而特意赠送等情况下,应认定为一般赠与。日常生活中价值较小的赠与,像购买衣服、箱包、请客吃饭等;特殊日期(如情人节、七夕节、生日、纪念日等)给付的财物;特殊金额(如520、521、1314等金额)以及其他小额赠与,这些都可以推定为双方表达爱...
情侣共同购置房产,分手后如何分割?
第二种情况是,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全额出资。购房出资购买婚房的一方将婚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是一种附婚约条件的赠与行为,双方未领结婚证且分手后,赠与行为不成立,登记一方应将全部的购房款返还给出资一方。第三种情况是,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对婚房共有方式未约定。那么,房屋属于双方共有财产,法...
情侣之间赠与款项能否抵扣借款?
恋爱期间,一方支付给对方带有赠与性质的款项,另一方予以接受,钱物转移后,赠与合同履行完毕,被认定为赠与的款项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具体到本案,黄某在向邓某借款前向邓某转账金额通常为520元、1314元等具有表达爱意的特殊金额款项及1000元以下的小额款项,在无书面约定或者形成债权关系情况下,情侣之间这种行为一...
情侣一方出资买房登记对方母亲名下属于赠与还是借名买房如何认定
1、录像文件3份,其中显示吴某娟表示李某涛系借孙某霞之名购买上述房屋;2、微信记录,其中显示朱某倩表示上述两套房屋系李某涛赠与给其,但李某涛坚称双方系借名关系。孙某霞对上述录像文件不予认可,并提交吴某娟的书面说明,该说明表示其系经诱导未作出违背事实的表述,其只是介绍李某涛和朱某倩认识,房产纠纷细...
【以案释法】情侣闹分手,恋爱期间的赠与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上述赠与在无其证据的情况下,视为属于表达情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一方要求返还,一般不予支持(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第二对于男女双方之间贵重物品,如房产、汽车或较大金额的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等赠与,由于所涉金额较大,一般是基于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以推定为彩礼,应承担返还责任。
【以案说法】关于情侣之间的转账问题,该如何处理?
关于情侣之间的转账,一般包含以下几种情况:1、一般赠与,对于合理范围内的较小金额的财物给付,如购买衣服鞋子、日常生活消费,特殊节日给付的财物,“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等,应视为一般赠与,一方将财物交付,则不能要求返还。2、附义务的赠与,对于较大金额的财物给付,如购车款、购房款等,由于所涉...
私人财富管理师|情侣之间各类转账,性质该如何认定?
总之,为了避免因恋爱期间转账和礼物赠送引发的经济纠纷,情侣之间应当保持理智,明确款项的性质,并保留相关的书面证据。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恋爱期间的赠与 分手后能否主张返还?
原告签订《赠与协议》时明确表示“我不会再结婚了”,这与原告主张该赠与是附“建立婚姻关系”之条件明显不符。尽管案涉赠与款项金额较大,但与建立恋爱关系后为获得对方好感以期发展至缔结婚姻关系的一般情侣之间的赠与相比,原告签订案涉《赠与协议》的目的显然不同,原告签订《赠与协议》时对协议约定的“不可撤销”“...
关于情侣之间的转账问题,该如何处理?
关于情侣之间的转账,一般包含以下几种情况:1、一般赠与,对于合理范围内的较小金额的财物给付,如购买衣服鞋子、日常生活消费,特殊节日给付的财物,“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等,应视为一般赠与,一方将财物交付,则不能要求返还。2、附义务的赠与,对于较大金额的财物给付,如购车款、购房款等,由于所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