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资金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深圳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
第六条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的管理和使用,主要包括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编制专项资金预算,组织制定并发布申报指南及相关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配合市财政部门开展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和再评价,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事项。第七条区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每年...
...印发《安徽省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_国家税务...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年度项目支持计划和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按规定提出专项资金分配建议并会同省财政厅确定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各地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管;负责编制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专项资金申报审核...
1.奖励对象:自政策生效期2020年11月2日起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办理施工许可,选择本市建筑业企业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由于2022年已组织申报2021年度奖励资金,2023年已组织申报2022年度奖励资金,逾期未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当年度奖励。本次奖励2023年1月1日-2023年11月1日期间竣工验收的项目...
【涨知识】4个问答了解取得财政补贴相关涉税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图读懂《财政补助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②企业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
【实用收藏】收到财政补贴如何处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举例说明
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不征税发票,增值税是不用缴纳的。此处的开票类似收据的作用。二、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作为不征税收入,则必须要满足三项条件,缺一不可。(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从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获取)(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
多地收回财政奖补,企业如何加强税务合规?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取得财政奖补若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则可以将其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若不符合上述条件,企业从政府部门取...
企业取得政策性搬迁补偿,18个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涉税处理问题!
1、对于非政策性搬迁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六、关于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时间确认问题”处理:“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
工会审计:四大类69项常见问题及定性依据清单(收藏)
3.上年项目结转资金未编入年度预算定性依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三十一条:各级工会上一年度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作为项目结转资金,纳入下一年度预算管理,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4.专项转移支付未按项目编制定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