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海县支行被罚35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审核...
台海网9月27日讯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连金罚决字〔2024〕25号)显示,因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审核不尽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海县支行罚款35万元。(台海网综合)
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被罚60万元:贷款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 高级管理...
8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18.150,-0.04,-0.22%)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因在贷款业务中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制度,以及存在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即实际履行职责的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6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这一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
中国建设银行保山市分行被罚70万元:因向客户收取贷款资金受托支付...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因个人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导致部分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并存在向客户收取贷款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70万元的罚款。同时,时任该行北城五洲支行委派运营主管的余彬,因对上述“向客户收取贷款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
...因超工程进度发放项目贷款,未严格落实受托支付和实贷实付要求...
富滇银行临沧分行被罚款90万元,因超工程进度发放项目贷款,未严格落实受托支付和实贷实付要求,信贷资金长期滞留借款人账户,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2024年5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沧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临金罚决字〔2024〕13号,富滇银行临沧分行(简称:富滇银行),其超工程进度发放项目贷款、...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贷后管理流于形式,受托支付信贷...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贷后管理流于形式,受托支付信贷资金全额回流借款人本行账户,回流后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归还借款人他行贷款被罚30万元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违规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
小财蜂AI快讯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违规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互联网贷款信息披露不规范,为企业指定增信机构,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罚款52万元(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
恒丰银行青岛分行被罚52万元,因违规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等
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金罚决字〔2024〕9号)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违规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互联网贷款信息披露不规范,为企业指定增信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5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股东分红
二是适度延长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时限,满足相关合理需求。将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时限最长放宽至十日,并明确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支付时限。三是增加借款人紧急用款相关规定,提高受托支付灵活性。对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及个人经营贷款,明确对贷款资金使用记录良好的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等“三个办法”
二是适度延长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时限,满足相关合理需求。将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时限最长放宽至十日,并明确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支付时限。三是增加借款人紧急用款相关规定,提高受托支付灵活性。对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及个人经营贷款,明确对贷款资金使用记录良好的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二是适度延长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时限,满足相关合理需求。将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时限最长放宽至十日,并明确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支付时限。三是增加借款人紧急用款相关规定,提高受托支付灵活性。对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及个人经营贷款,明确对贷款资金使用记录良好的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