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网聊“表白”学生,校方回应:正在调查,将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处理
记者检索获悉,涉事河口中学确有一汪姓男教师,其微信头像与网传图片一致。随后,新黄河记者致电霍邱县河口中学,该校一黄姓校长回应记者称,目前该校已经放假,其刚知晓网传信息,学校正在展开调查,将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处理。网传图片显示,涉事汪姓教师在21:08通过微信发送一段长文,其中不乏“你是我生命,我爱你...
这人不是在日本发帖吗?事实是在太原,然后直接刑拘了
这人不是在日本发帖吗?事实是在太原,然后直接刑拘了[二哈][二哈]...
员工在社交平台上发帖讨薪遭前东家起诉,法院如何判?
本案中被告社交媒体发帖行为,起因系基于其与原告之间的劳动纠纷,发帖时间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间基本吻合,笔记及评论内容虽存在对原告的负面评价,但均系基于一定的事实而发,并非以侮辱、诽谤的方式捏造、散布虚假内容,因此被告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2.侵犯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即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
发帖抱怨股价下跌,股民被上市公司起诉!法院这样判
本案是股民因股价持续下跌,在公开的网络空间股吧表达不满及发泄情绪进而引发的诉讼。此种网络名誉侵权纠纷实为传统名誉侵权在互联网上的呈现,关于行为人的侵权责任认定仍需遵循传统名誉侵权的界定和适用规则,需根据行为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有无造成损害后果、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等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予以综合...
员工吐槽公司是“随时要跑路的垃圾”遭起诉?法院:应适当容忍合理...
1.没有实施侵犯公司名誉权的行为。某社交平台用户确实属于被告,但对发帖内容不清楚,不排除被修改、篡改的可能性,现该账号已注销。2.公司名誉未受损。公司提供的发帖内容均未涉及侮辱词汇,前两次点赞观看数、发帖评论数较少,不能据此证明公司的社会评价已降低。
员工在小红书发帖讨薪遭前东家起诉,法院如何判?
本案中被告小红书发帖行为,起因系基于其与原告之间的劳动纠纷,发帖时间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间基本吻合,笔记及评论内容虽存在对原告的负面评价,但均系基于一定的事实而发,并非以侮辱、诽谤的方式捏造、散布虚假内容,因此被告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www.e993.com)2024年7月27日。2.侵犯名誉权的损害事实...
女学生发帖!涉事班主任,行拘!
违法嫌疑人郑某某的猥亵的违法行为成立。根据相关法规,决定给予郑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17日,记者联系了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郑某某猥亵女学生情况属实。“这个事情发生以来,学校就积极介入。警方也介入处理了,昨天出来的那结果就是,说是行政拘留10天。教育局也有介入。下一步纪委会介入...
股民发帖抱怨却被上市公司告上法庭,律师解读:不能使用超过限度的...
“要注意,如果股民存在恶意造谣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则可能涉及违法甚至犯罪。如果受害者是经营主体,则可能触犯的罪名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如果受害者是上市公司高管,则触犯侮辱罪、诽谤罪,但这些是告诉才处理的违法行为。”潇湘晨报记者郝咏琪爆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
杨某不服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不予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维持决定书
”第三人刘某发布上述跟帖留言是其在对申请人与案外人施某英纠纷有所了解的情况下,对申请人在化龙巷发帖的评论,行为本身并不违法,跟帖留言的内容尽管包含“垃圾”一词,但主要是针对申请人行为的评论,对事不对人,并不构成对申请人人格的侮辱;且上述跟帖留言具有一定的事实基础,并非毫无根据、凭空捏造,不构成诽谤...
四川绵阳“扫黑大案”一审宣判:9名“认罪认罚”被告人上诉,260...
这样一起被司法部门圆满解决的纠纷,数年后被定性成了三汇公司的“犯罪事实”。“司法部门调解处理完毕,是‘枫桥经验’的很好实践。现在从上到下都在频繁提倡、学习‘枫桥经验’。而把通过‘枫桥经验’处理好的事件拿来重新评价,就是‘打脸’这个政策精神。”一位被告人家属说,如此反转,那司法调解还能信任吗?“枫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