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律师说法】王长山律师解读《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
根据此前最高法发布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理解与适用》所言,“庭前会议中,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理有关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事项。”可见在法院在庭前会议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事项的处理上具有较大的决定权。王长山律师指出本次修改更是在排除非法证据、出...
【鄢陵县刑事辩护律师】如何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案件情况?
首先,辩护律师接受委托以后,应当先会见犯罪嫌疑人,再向办案机关了解案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对于普通案件可以第一时间会见,而不必第一时间通知办案单位。实践中,辩护律师接受委托时已从委托人处了解了案件的大概情况,等到会见嫌疑人以后,基本上就了解了案件的大体情况。因此先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工作内容大全
《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第39条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刑事辩护各阶段,律师会见当事人有哪些大学问?
肖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会详细向当事人询问案情(告诉当事人法律规定律师会见是禁止办案机关监听的,监听的证据是非法证据,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要当事人放心)。询问案情有两种,可用“知己知彼”来表述,一种是了解其向办案机关(侦查机关)陈述的案情(主要以《讯问笔录》的内容为准),这是“知彼”,具体询问办案机关...
认罪认罚从宽视域下刑辩律师主观能动性发挥之路径优化
同样,认罪认罚从宽实施的过程,刑事辩护还需要律师将被追诉人生活化的口头语言转化为能被司法机关理解、不会产生歧义的措辞,朝着有利于被追诉人的方向解释,在事实与法律的基础上力争从宽从轻处理。刑事辩护主观能动性展开的举措刑辩律师应当立足事实和证据,确保被追诉人抉择认罪认罚自愿、理智,依靠沟通和论证维护...
京都释法 | 刑辩律师的调查取证技巧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据此,《刑事诉讼法》将辩护律师收集、调取证据的措施划为两类,一是自行收集(自行调取);而是申请收集、调取(申请调取)。
刑事案件中律师阅卷后,能否告知家属案件情况
刑事案件中律师阅卷后,能否告知家属案件情况当事人家属委托了律师,你以这个案件保密为由,什么都不说,恐怕也不合适,如果要说,说到哪种程度,哪些东西不能说,这个确实挺难把握的。《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37条规定,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获取的案卷材料,不得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不得...
...律师通过6大问题深度解读: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门槛能更好保护善良...
周兆成表示,从律师视角,对于这3名犯罪嫌疑人,是能进行刑事追责的。刑法修正案规定,对12-14岁未成年人犯罪,如果认为有追诉必要的,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是可以进行追诉的。也就是说,该案目前已刑事立案,3名嫌疑人尽管是未成年人,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未来也会被指控犯罪,他们将为各自的行为承担相应...
京都释法 | 刑辩思考: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心得和体会
具体来讲,几乎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是在危害结果发生并被发现后,才会启动立案侦查等一系列刑事诉讼程序。这就意味着,面对诸如死亡、伤害、财产损失等严重社会危害后果,办案机关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出发点或者说优先要解决的问题必然是指控和定罪。如果不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就无法向被害方、社会公众乃至上级单位/领...
轻罪化解“五步走”案结事了止纷争
在工作权责内积极为双方提供法律帮助,实现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律师全覆盖,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维护各方权益。检调对接促化解优化检调对接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协作机制,将“化解矛盾”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宣教规劝作用,同时依托赔偿保证金机制,为矛盾化解解除后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