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 一场车祸引争议 证据被指相互矛盾
2021年1月1日 - 网易
驾驶人没听见、未发现是正常的,不应构成"肇事逃逸"。交警队时隔七个月出具《情况说明》是否能作为法律依据?当事人认为:1、该《情况说明》是在案件发生七个半月后由交警队出具,其本身不是客观证据,不具有法定证据的依据,不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八种证据形式和类别中的任何一种,是由交警四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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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没听见、未发现是正常的,不应构成"肇事逃逸"。交警队时隔七个月出具《情况说明》是否能作为法律依据?当事人认为:1、该《情况说明》是在案件发生七个半月后由交警队出具,其本身不是客观证据,不具有法定证据的依据,不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八种证据形式和类别中的任何一种,是由交警四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