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7问7答
如果股东转让的是尚未到出资期限的未实缴出资股权的,由新股东承担缴纳出资的义务,原股东对该出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如果转让的是出资期限已到但未实缴出资的股权的,新股东和原股东对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但新股东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到期但未实缴情形的,仍由原股东承担实缴出资义务。6已完成实缴的一人公司...
文丰研究 | 收购“净资产为负”公司的法律处理和资本安排
投资净资产为负公司可通过股权转让、增资、股权转让+增资方式进行,因为目标公司净资产为负,届时可根据目标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是否可发行无面额股、拟持有的股权比例综合确认交易方式,对于不同的交易方式,资本处理不尽相同。如希望通过向企业增资注入资金用于企业经营,同时想要持有目标公司一定的持股比例(如...
法院判决:未实缴出资,历次转让的股东均应对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在股权经先后数次转让的情形下,该补充责任的承担应具有先后顺序性,首先应由最终的受让人承担出资责任,在最终受让人的财产不足以补足应缴出资时,再由前手转让人依次对不足部分承担补充责任。因此本案中,鉴于赵某的股权受让于李某,李某的股权受让于张某,故在赵某的财产不足以补足钱某的应缴出资时,应由李某对不...
新《公司法》下,以前未实缴的公司怎么办?减资、股权转让、注销,选...
(1)股权收入是全口径收入,既包括股权转让价款,也包括赔偿金、违约金等价外收入。(2)对非法人企业投资份额转让,比照股权转让进行个人所得税处理。2、撤资收回金额偏低却无正当理由的税务局有权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撤资收回金额<投资成本,但有正当理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案例解析:...
新《公司法》下,以前未实缴的公司怎么办?减资、股权转让、注销
(2)对非法人企业投资份额转让,比照股权转让进行个人所得税处理。2、撤资收回金额偏低却无正当理由的税务局有权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撤资收回金额<投资成本,但有正当理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案例解析:小梅和小松是梅松公司的股东,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是100万元,各占比50%,截止目前公...
入库案例:“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权转让后继受股东追偿...
即使“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瑕疵股权经多次转让,公司或债权人有权要求知道或应当知道股权存在瑕疵的全部继受股东承担资本填补的连带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根据连带责任内部求偿原理,已承担责任的继受股东有权追偿。继受股东追偿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行使要件:一是继受瑕疵股权的股东履行了资本填补连带义务导致共同免责,二是继受股...
高净值人群股权转让 “6大”个税风险
风险点2、认缴未实缴股权“0元”转让不征个税根据67号文第十一条和十二条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如果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以及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因此,认缴制下,实缴为“0”,“0”元转让股权,但被...
减资是否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关于减资涉税的几个问答
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6、公司全部注册资本都实缴到位,且留存收益为正,股东部分减资时约定先收回投资本金,后收回投资收效,此时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答:税务机关会根据股东会减资决议确定减资收入和原始投资额(按减资比例),从而确定是否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实缴资本开始了!国家刚刚宣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
1、公司选择减资或股权转让的,税务方面应该如何处理?(1)法人股东(2)个人股东2、投资者未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时,其所对应的企业对外借款利息支出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明确,企业投资者在规定...
《公司法》修订对PE行业的影响与应对——私募股权基金募投管退篇
(1)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基金失权和损失赔偿风险《公司法》本次修订将注册资本认缴制修改为限期实缴制,且新增了未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丧失未出资的股权[2]和对公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3]。鉴于此,对于存在分期募资和投资情形的私募基金,如后续募资不顺利,未在与被投企业约定的出资期限内募足相应的资金并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