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税务局通知,取得的发票被列为异常扣税凭证!该怎么办?
如果M公司为A级纳税人,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并且在税务机关核实完毕前可先不作进项转出处理。M公司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提出核实申请的,应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若M公司不是A级纳税人,则需在接到通知时对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但应注意的是,假设M公司存在...
新电子税局业务办理指引——代开增值税发票
(三)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纳税人已提交申请但是未缴纳税款的,可以申请作废代开申请;已经开具发票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纳税人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四)中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且具备相关运输资格并已纳入税收管理的小规模纳税人,将营运资...
客户要求部分退货,但原发票不能收回,如何处理?
③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国税函[2009]12号)第五条规定,使用普通发票的纳税企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一)可以收回原发票的,销货方应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开具红字发票。作废发票应与红字发票记账联粘贴在...
因31万普票,税局突然找上门!即日起,超过这个数=坐牢,会计可要小心...
3、如果发票有问题,尽快作进项税转出,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也要做纳税调增处理。4、如果账簿的问题,存在两套账的尽快两账合一,避免不必要的麻烦。5、请谨慎对待你对外申报的每一个数据,报给统计局的,报给税务局的,报给社保局的,报给公积金中心的,因为每一个数据都不再孤单,他们可能相互印证,从而成为税务稽核的...
税务局紧急预警!2024年,进销项不一致,严查!
我局(所)于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5月22日对你(单位)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增值税专用发票47份,增值税普通发票88份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一、违法事实1.你单位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你单位自2018年7月起未申报纳税,2018年09月13日被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发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发票数据安全(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开展发票数据处理活动,依法承担发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存储发票数据,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发票数据。”...
税务局为什么查你?原来就是9个公式的问题!
1.计算公式:指标值=税负变动率;税负变动率=(本期税负-上期税负)/上期税负*100%;税负=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收入*100%。2、问题指向:纳税人自身税负变化过大,可能存在账外经营、已实现纳税义务而未结转收入、取得进项税额不符合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购进货物不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或虚开发票等问题。
大量作废发票,重罚1亿元!这些发票即使开错了,也不能作废!
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作废纳税人代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可凭已代开发票在代开当月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方式对原代开发票进行对冲处理。
最新!2024版《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3月1日起施行!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发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发票数据安全。“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开展发票数据处理活动,依法承担发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存储发票数据,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发票数据。”...
数电票可以异地开具吗?刚刚!税局明确答复!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如下图:(3)点击查看按钮,进入页面进行信息确认。二、受票方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由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经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