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数额超过约定最高限额,究竟该怎么判?|今晚九点半
二审判决混淆了最高额抵押债权限额和担保范围,判令该银行就金某发、吴某秀提供担保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金77万元及相应利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未作出最高额100万元的限制,属适用法律错误,该判决对抵押人明显不公,符合应当再审的情形。2023年12月,贵州省高级法院再审后认为,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
还款数额超过约定最高限额,究竟该怎么判?
二审判决混淆了最高额抵押债权限额和担保范围,判令该银行就金某发、吴某秀提供担保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金77万元及相应利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未作出最高额100万元的限制,属适用法律错误,该判决对抵押人明显不公,符合应当再审的情形。2023年12月,贵州省高级法院再审后认为,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
以“将有的”应收账款质押,债权人如何实现债权?
第二,质押合同中应对将来应收账款的内容特定化,应根据基础合同可以确定该债权在将来一定期限内会产生,届期产生的债权金额亦可根据基础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得出,该等债权才符合确定性要求。如在质押合同中将担保财产的发生时间段或点、品类、数量等进行确定,避免在质权实现时无法确定质权范围;第三,质权人应当在主张质权...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的要素式审查
可行使撤销权的债权原则上是以财产给付为目的的债权,不限于金钱债权,鉴于撤销权只是撤销债务人减损责任财产的行为,所以也无需确定债权数额。司法实践中,应根据债权是否已经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而分别处理。债权如果已经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在撤销权诉讼中只需作形式审查;若没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
【民法典宣传月】《民法典》常用的100个法律常识
可以。发生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就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该协议损害了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39、什么叫做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常见的格式合同,如保险合同...
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诉前财产保全攻略来了
如果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酌情确定担保数额: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2.婚姻家庭纠纷中经济困难;3.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4.其他可以酌定的情形(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如果申请人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酌情确定担保数额:1...
济南中院:关于当前民商事审判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四)
因此,建议此类上诉案件按省法院的上述原则处理,企业借贷协议仍然确认无效,但可以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单位存款利率赔偿出资方损失,不再进行处罚。八、为企业借贷合同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的效力和担保人责任如何认定?我们认为,企业借贷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也应当被认定无效。
新书推荐丨银行抵债资产疑难问题及案例解析|债权|动产|地役权|...
54.怎样合理确定抵债金额?56.收取抵债资产确定公允价值时,需要考虑哪些因素?57.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以及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如何优先受偿?58.抵债资产收取阶段可以向抵债人支付补价吗?59.抵债资产收取方案和处置方案必须要同时制定合并申报吗?
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数额 不应受他项权证记载金额限制
某客户因购房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双方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在抵押登记时,登记部门将他项权证上主债权数额记载为债权数额,且债权数额等于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金额。后因客户未按约偿还贷款,银行起诉要求还款并行使抵押权。
“抵房”“押车”有何不同?如何让债权“落袋为安”?
但是债权人和抵押人不能因为抵押财产的折价抵顶损害了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或者债务人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比如双方约定将远远高于债权数额的抵押财产在债务期限届满后约定归债权人所有,导致抵押人没有能力清偿顺序在后的债务人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一般是被损害权益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权人和抵押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