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通报:11名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被处理!
2024年7月,唐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月14日,河南平顶山“清风郏县”发布《关于三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后驾驶典型案例的通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震慑效应,狠刹违规吃喝和酒驾醉驾不正之风,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现将三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县烟叶产业发展中心杨一帆...
哪些醉驾情节可认定为轻微?哪些需从重处理?一文了解
在我国,醉驾入刑已有十余年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也就是俗称的“醉驾处罚新规”开始实施。《意见》明确了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意见》第四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
2024醉驾新规后,不作为犯罪处理及可适用缓刑的司法认定
不做为犯罪处理和缓刑的认定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将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一、不作为犯罪处理的认定1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第十二条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意见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
醉驾被查竟搞“道德绑架”:“我没老婆,我还捐款,要宽大处理”
2024年4月18日,江西新余。当晚,交警在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在对一辆无牌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许某喝了酒,对其进行的呼气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2mg/100ml,涉嫌醉驾。然而,为逃避处罚,许某竟当场搞起了“道德绑架”:“我又没老婆,我不喝酒又能去哪里?!”“本来我一直捐款,我喝点酒你就这样子!
摆平酒醉驾处罚?贵阳交警已依法处理4人!
2月22日,天眼新闻“天眼问政”记者前往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采访获悉,上述4名违法人员出于想赚外快的想法,欺骗受害者,自2023年11月开始,多次将“帮助醉驾被抓的人免于起诉、可以善后”等虚假信息发布在朋友圈。朋友圈发布“帮忙处理醉驾的人免于起诉”等违法信息多次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可代办酒醉驾被查处”业务...
党员公职人员醉驾如何处理?这份意见明确适用条规和处分档次
第十二条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意见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一)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二)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
坪山首案!醉驾新规发布后我院首次对行为人作出绝对不起诉处理
202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醉驾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其中情形包括“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
“醉驾处罚新规”正式实施,15种情形从重处理
在我国,醉驾入刑已有十余年的时间。对于今天(28日)开始实施的“醉驾处罚新规”,人们最为关注的,就是《意见》明确了,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那么什么样的醉驾情节可认定为轻微,来看具体规定。
“醉驾从宽处理”,还须把握好“宽度”
《意见》将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12月19日《人民法院报》)“醉驾入刑”已实施10多年,其震慑作用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社会共识,但“...
醉驾处罚新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意见》明确,醉驾具有五类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意见第十条规定的从重处理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此类情形依照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这五类情形分别为: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在居民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