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财富管理师|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无效!
基于上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但考虑到10万元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主张返还。现夫妻一方单独主张返还,与法律规定不符,因此,一审法院对此不予支持。对于孙某芳的辩称,即冯某故意隐瞒已婚事实,孙某芳在...
浙江连夜清理三万辆电动自行车,网友热议!是否侵犯私人财产权?
扣留期间,公民应及时提供合法手续以取回车辆,除非有偷盗记录,否则基于动产公示占有原则,无须全数没收。对于改装车,应在处罚后归还车主,要求恢复原貌并经专业机构安全评估。目标是保障出行安全,而非单纯罚款。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坚持公正与合理,切勿将临时的管理措施演化成非法的"隐性没收"。确保扣留车辆后的...
如何处理物业占用私人车位的问题?
与物业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直接途径。车主应首先尝试与物业管理方进行友好沟通,说明车位的私人性质以及占用行为的不当之处。沟通时,保持冷静和理性,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如要求物业立即停止占用并恢复原状。收集证据是维权的关键步骤。车主应收集物业占用车位的证据,包括照片、视频、目击者证言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法律行动...
私人财富管理师|案涉三理财账户转出资金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这一条款明确界定了夫妻间对共有资产的权益平衡。基于此,任何试图隐瞒或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均被视为对配偶财产权益的侵犯。审视本案,魏某在涉及三个理财账户资金来源及其构成的陈述上,前后出...
私人财富管理师|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可以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吗?
其他根据法律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这包括夫妻中的某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或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03、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罚?夫妻共同资产被单方擅自转移将受到法律惩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明文规定:在夫妻离异时,若其中一方采取隐匿、转移、私自出售或故意损毁夫妻共有资产,抑或伪造债务...
私人财富管理师|继父为继子女代为买房引发财产争议,如何判决?
现在王某要求郭某支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这符合法律规定(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但由于购房款28万元属于王某、李某夫妻的共同财产,王某不能主张全部购房款28万元及利息。法院只支持购房款中的一半即14万元及其相应利息,但利息应自原告提起诉讼之日起计算。另外,尽管本案与之前的事实相同,但由于案由不同,所以不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
私人财富管理师|有转移共同财产行为是转移部分少分,还是?
首先,离婚判决明确因翠花怠于缮证,导致二娃与翠花离婚时1001房未缮证、未取得完全所有权,且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而该判决暂未对1001房进行处理,即对于1001房的分割比例并未明确。其次,离婚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车辆采用的分割比例为5:5,平均分割,6:4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仅适用于涉及商铺经营收益的存款。因此,不...
如何办好隐私权纠纷案件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在隐私权纠纷中,常见于不当采访行为侵扰权利人私人安宁,或是报道内容侵犯权利人隐私权。
以案说法 | 个人微信用于公司转账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结合案情,熊某在入职某商贸公司之前已经注册了个人微信号,即便是入职后将个人微信号用作工作微信,使该微信号承担了客户拓展维护、业务往来等功能,但微信号的所有权属没有改变,因此,案涉微信号应当认定为熊某的个人财产。对员工工作过程中微信款项的性质认定微信号的使用可能基于社交、娱乐、生活等个人需求,也可能...
时明涛|作为新型财产权客体的数据及其法律保护
通说认为,个人数据之上既有人格权益,也存在一定的财产利益。由此,个人数据之上的财产权益是否应当分配给个人产生了激烈的争议。赞成者的观点主要基于如下理由:(1)可以增强个人对其数据的控制;(2)可以增加数据业者收集、处理个人数据的成本。(3)可以形成个人数据的自由竞价市场;(4)可以激励个人分享和提供其个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