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解读
2019年12月1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要求各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5〕95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
两部委解读《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更好满足...
为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近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设施农业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司长:在原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方式、使用耕地和用地程序等支持政策基础上,《通知》在用地划分、使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用地规模、用地取得等方面进一步改进突破。改进后的政策规定,归纳起来,有5个突出方面:一是设施农业用地纳入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范围。考虑到设施农业是从事农产品生产的特点,有别于...
关注光伏项目用地合规性 遵循政策相关规定
此前自然资源部对光伏占用耕地、农田做出过明确要求,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从基本角度看,光伏项目作为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与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相同,需首要遵守《土地管理法》中的基本用地原则,即作为项目建设用地。原则上只能使用建...
两部门联合发文,17条措施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日前,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完善占补平衡落实机制、加强对补充耕地主体补偿激励、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等重大改革要求,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调整完善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改进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强化补充耕地管理、严格补充耕...
灌南:全市首批农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 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
长期以来,建厂房、买设备缺资金一直是公司最大的烦心事,如今,该公司经过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顺利地拿到农业设施确权颁证(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要让设施农业走上“快车道”,就必须帮助种植养殖大户经营主体解决融资、技术、用地等要素难题,改革创新寻求破题之策。灌南县农业农村局经过深入走访调研,发现融资难等问题存在的...
“大棚房”问题又被通报,新规更加严格,设施农业建设4点要注意
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有些用地是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不能作为设施农业用地的,比如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场所;各类农业园区中的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3、养殖类等设施农业不能再占用基本农田在2019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以下简称4号文件)要求,及时掌握全国设施农业用地情况,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用地监管,部研究开发了“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要求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来宾市设施农业用地指南
设施农业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等。确需使用设施农用地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防止“大棚房”等问题发生。(一)选址要求...
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_地方性法规_首都之窗_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完善设施农业使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政策,保障设施农业合理用地需求;将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农机库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合理确定用地比例和规模。第二十二条市、涉农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技术指导、目录保护、品牌...